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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审计局关于征求《弋江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送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 征集时间:[ 2019-01-21 00:00 ][ 2019-01-23 00:00 ] 状态: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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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结果

为加强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审计监督,进一步规范我区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现公开征求公众对《弋江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送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询意见的起止时间:2019年1月21日至2019年1月23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芜湖市花津南路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C栋4楼401室。
  2.反馈电话:4820027。


附件:《弋江区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送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弋江区审计局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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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各部门反馈意见处理如下:
    1、规划建设部建议将第五条  相关费用须在正式报告出具后的三个月内付清修改为“相关费用须在正式报告出具后的三个月内付清,复审项目在出具复审报告后付清”
    处理意见:采纳
    修改为:第五条  审计费用由建设单位依据《芜湖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审价咨询服务合同》中的咨询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条款及时向审计中介机构支付相关费用(相关费用须在正式报告出具后的三个月内付清,复审项目在出具复审报告后付清),如需另行签订审价合同的由各建设单位与选定审计中介机构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实施审计工作。
    理由:复审项目需一审单位配合,所以费用等复审报告出具后再付一审单位费用。
2019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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