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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住建委购房补贴事宜

发布时间:2019-12-11 16:12 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00114001 来信时间: 2019-12-09 08:09:52
信件类型: 我要咨询 姓名: ****
内容:

我于2017年12月底在芜湖弋江区某小区购置一套住宅,随后又于2018年8月在弋江区复地南都荟购置一套单身公寓,产权40年,属于商业性质。现在女朋友在2018年底也在弋江区购置了一套住宅,70年产权。我们计划于2020年1月领证结婚,之前得到住建委回复,此时将公寓过户给女朋友,不会影响购房补贴。但是结婚后,男方购买的住宅,会不会影响女方购房补助的申请工作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弋江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19-12-11 16:12:41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根据全市现有政策,购买首套商品住宅以及办公类用房均有相关补助。因您在该帖中未明确是咨询人才安居保障补助,还是办公用房契税补助的问题,所以根据不同政策的要求,答复如下:
    1、人才安居保障补助:夫妻任何一方婚前购房,未申请过安家补助,婚后再购房不可以申请安家补助,但婚前所购房满足购房时点补助申请条件的,可以认定为首套房。
    2、办公用房契税补助:该补助只针对一手房,过户后不符合申请条件。
    咨询电话:3020257;联系人: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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