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0806001 | 来信时间: | 2020-08-06 15:22: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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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胡**** |
内容: | 我是弋江区的一名拆迁户,安置了一套64平方米的房子,现在要补20多万的差价,要一次性付款,我们实在一下拿不出这么多钱。家里两个小孩在上学,我们夫妻俩都在外打工家里还有一个生重病的公公和我们一起生活。我们希望领导能给我们解决先回家的问题,钱我们分期付款。不能说不交钱就不让拿房,那样的话不拆钱还有房住现在拆了反而要流落街头了。望领导能帮助解决不要让老百姓感到心凉。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答复时间:2020-08-07 15:08:19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查,该户房屋在2015年弋江酒厂周边地块征收范围内,被征收房屋面积26.67㎡,安置在金域蓝湾14-1-1703室64.01㎡,协议结算该户需支付201103.6元。该户户籍地址在镜湖区,且在镜湖区融汇锦江小区有房。 弋江酒厂周边地块执行《芜湖市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奖励等标准暂行规定》芜政办[2013]4号文。该文件第七条住房保障规定:“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面积按在人均20平方米以内的部分,无力购买的也可以实行承租。”该户因不符合上述规定,因此不能承租。 我办工作人员2020年8月7日上午已与致电人联系,告知相关情况。 联系单位:弋江区房屋征收办 联系方式:482005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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