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00811001 | 来信时间: | 2020-08-11 15:28: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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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韩**** |
内容: | 我父亲从2012年6月至2020年12月的社保属于欠费中,我于2020年8月3日前往弋江区社保局窗口咨询补缴事宜,当时窗口告知可以补交,需要缴纳滞纳金。后本人于今天8月11日前去窗口打印补缴单,突然被告知昨晚接到通知,从今天开始不可以补交了。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20-08-14 14:48:26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 你好!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及通告精神,灵活就业人员应按月、按季或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不得以事后追补缴费方式增加缴费年限。同时自2020年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结算年度由当年7月至次年6月调整为当年1月至当年12月,所以个体灵活就业人员跨年度养老保险欠费不能予以补缴,请按政策要求及时按月、按季、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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