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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公办幼儿园2021年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02 16:12 来源:区教育局 作者:admin 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芜湖市2021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芜教基〔2021〕15号)等文件精神,为规范有序地做好我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的原则。幼儿园公开面向社会招生,主动、自觉地接受社会监督。

2.免试入园的原则。幼儿入园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

二、招生对象

1.适龄幼儿具有弋江区户籍或者其法定监护人在弋江区境内拥有完全产权的住宅房。

2.年龄要求:

小班: 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出生。

中班: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前出生。

大班: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前出生。

三、招生方式

(一)非小区配套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报名招生。若报名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直接录取;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按计划数录取。

(二)小区配套公办园优先保障小区业主子女入园。按照以下批次依次录取:

1.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

2.法定监护人在本小区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的。

3.其他符合我区公办园的招生对象。

以上三个批次任意批次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通过电脑派位的方式录取。

“两个一致”是指幼儿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幼儿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地址一致且监护人拥有房屋全部产权。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公布

6月初,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幼儿园宣传栏面向社会公布公办园招生工作方案。

(二)报名和资格审核

1.各幼儿园在区教育局指导下,在规定的时间内自行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工作(具体登记审核日期见各幼儿园门前通知)。

(1)非小区配套园(芜湖师范附属幼儿园直属分园), 6月20日前,完成报名及相关审核工作并及时公布报名情况。

(2)小区配套园(其他公办幼儿园),6月11日前,依次完成“符合‘两个一致’条件的”和“法定监护人在本小区拥有完全产权住宅房的”两个批次报名及资格审核。如仍有空余学位,6月20日前,完成第三批次的报名及资格审核,并及时公布报名及资格审核情况。

报名及资格审核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填写好的《弋江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表》;

(2)幼儿监护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3)报名幼儿的出生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4)相应的户籍与居住情况资料。弋江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非弋江区户籍幼儿需提供幼儿监护人在弋江区境内拥有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小区配套幼儿园“两个一致”的幼儿入园,需提供幼儿监护人与幼儿在该小区的共同户口簿以及属于幼儿监护人或者幼儿本人的完全产权住宅房产权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或电子文档)。

2.一名幼儿只能报名一所幼儿园,监护人不得为幼儿在两所及以上幼儿园重复报名。区教育局将对各幼儿园报名结果汇总比对,重复报名一经发现,取消参与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3.双胞胎(多胞胎)参加电脑派位可在以下两种方式中任选其一,一经选定不得更改。第一种方式为“一号派位,同园录取”,报名时必须共用同一个报名编号并备注双胞胎或多胞胎信息,多报将取消录取资格,一旦派中,名额在幼儿园原招生计划基础上相应增加;第二种方式为“多号派位,按实录取”,报名时各幼儿分别填报报名表和各幼儿资料,分别生成各自号码参加电脑派位,按派位实际结果入园。

4.报名完成后,每名幼儿将获得一个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仅作为电脑派位号。报名先后与派位录取无关。

5.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的、证明材料不齐全且未按时补齐的,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以及未在规定时间前往幼儿园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一律取消电脑派位和录取资格。

(三)电脑派位实施

1.7月上旬,区教育局根据报名情况,对社会公布实施电脑派位的幼儿园,以及实施电脑派位的时间和地点。电脑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结果当场公布。

2.电脑派位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家长代表、幼儿园教师代表、公证部门、新闻媒体进行现场监督和公证。

3.电脑派位具体操作流程方案另行制定。

(四)报到注册

录取的幼儿,在规定时间内(以各幼儿园通知为准),由监护人携带报名审核时的材料及幼儿保健手册及预防接种证,到录取幼儿园报到注册,幼儿园再次进行查验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注册时,入园幼儿姓名、身份证号、报名编号必须与报名时一致,否则不予报到注册;发现有弄虚作假的,取消录取资格。录取名额不得转让。因弄虚作假及未按时报到注册等造成的空余名额不再补录。

五、有关要求

(一)落实回避制度,派位数据管理与资格审核工作须由无直系亲属参加本次电脑派位招生的人员担任,确保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

(二)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并弘扬社会正能量,以下人员子女入园优先录取,不受名额限制:

1.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军区政治部转发教育部办公厅、总政治部干部部《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的通知》(皖教秘基〔2013〕57号)文件精神,符合相关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园。

2.根据《芜湖市扶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创新创业实施办法》(芜政办〔2015〕16号)和《芜湖市国内外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园入学规定》(教基〔2018〕59号)文件精神,引进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核心成员、拔尖人才、领军人才、高端人才子女入园。

3.户籍在弋江区境内的省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劳动模范子女入园。

4.户籍在弋江区境内的被授予省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以及烈士的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入园。

5.其它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符合优先入园条件的人员子女入园。

以上人员由区教育局分别会同相关部门审核认定。

(三)参与电脑派位招生的相关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招生规定和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招生规定的人员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附则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工作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弋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3.弋江区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电话号码:4833692,监督电话:4815684。

 

 

附件:

1.《弋江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招生计划表》

2.《弋江区2021年公办园服务小区及咨询电话表》

3.《弋江区2021年公办幼儿园报名登记表》

弋江区2021年公办园招生工作方案附件.doc

 

 

弋江区教育局

2021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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