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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弋江区民生办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老旧小区整治后管养情况

发布日期:2019-10-30 10:42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作者:财政局阅读次数:字体:[  ]

10月24日,区民生办受区政府委托向弋江区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专题报告老旧小区整治后管养情况,并接受部分人大代表现场询问。

一、报告全区老旧小区基本概况

全区共有老旧小区、安置小区81个,面积718.06万平方米,76420户;由于各街道规划、建设年代不一、标准不统一,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一是规划滞后,分布零散。由于前期建设总体规划滞后,没有形成集中连片的小区,布局分散。二是部分安置小区,公共空间不足。由于拆迁安置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安置小区大多属于边规划、边建设、边安置,拆迁安置小区基础设施不到位,公共空间不足;如社区管理、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建配套设施不完善,停车位不足等 。

二、报告全区老旧小区整治后管养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领导,规范操作。为确保老旧小区整治及后续管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全面协调相关事项,为老旧小区整治及后续管养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资金保障,及时到位。根据“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明晰部门工作职责、明确资金来源及管理方式,制定资金拨付流程。同时根据“建立专账、专款专用”的原则,要求各相关单位严格账务处理,建立专账进行核算。

三是强化督查,确保落实。建立“区、街道、养护企业”三级老旧小区管理考核机制。区政府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对街道办事处老旧小区管理维护情况、矛盾纠纷处理情况、居民满意度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宣传栏、横幅、展板、电子屏等多种形式宣传老旧小区改造及维护的相关知识;引导群众规范自己行为,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共同维护小区环境。

三、报告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构建老旧小区管养的长效机制。制定我区老旧小区管养实施办法,对老旧小区管养的责任单位 、管养方式 、资金来源、监督评价等内容进行明确,将我区老旧小区管养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构建老旧小区管养的长效机制。

二是明确职责,形成老旧小区管养的合力。建立区级层面的老旧小区管理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街道、住房、城管、民政、消防、文化等单位在老旧小区管理上的责任;成员单位定期会商,针对老旧小区管理上不足和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形成老旧小区管养的合力。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为老旧小区管养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区财政将逐步加大对老旧小区管养资金投入力度,年初编制预算时,老旧小区管养资金列入预算,足额保障。加强对老旧小区管养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确保资金用到实处,取得实效,不断提高老旧小区管养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社会效益,让人民群众从民生工程中得到更多实惠。

四是进一步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扶持力度。建立区、街道、社区对物业公司的联评机制,对物业公司进行评审评价。建立物业公司准入、退出机制,对进入的物业公司,要严格审查。建立物业奖励机制,通过以奖代补形式,对联评中等级较高的物业公司予以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