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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关于征求《弋江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双招双引”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征集时间:[ 2021-12-29 00:00 ][ 2022-01-28 00:00 ] 状态: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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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集结果

为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招商工作总体要求,围绕“五区一城”总体工作目标,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体目标,扎实开展农业农村“双招双引”,现公开征求公众对《弋江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双招双引”工作方案(试行)》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28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高新区管委会619室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2.反馈电话:0553-4819112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675523069@qq.com


附件:弋江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招商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

2021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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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一、征集活动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招商工作总体要求,围绕“五区一城”总的工作目标,实现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具体目标,扎实开展农业农村“双招双引”,结合我区实际,区农水局牵头草拟了《弋江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双招双引”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区农水局于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28日通过弋江区政府网等平台就《弋江区乡村振兴与农业农村现代化“双招双引”工作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截止1月28日,在弋江区政府网上征集意见时留下的邮箱中收到1份公众意见。

二、典型意见答复摘要

网友1、建议将第三点第3条“税收优惠 对一三产业融合类企业,农业产业化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参照我区工业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农业种养殖经营主体个人所得税参照我区工业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修改为“社会贡献率。根据企业缴纳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芜湖高新区(弋江区)区级所得部分的标准,给予企业一定的社会贡献考评奖励”。

处理意见:予以采纳。

三、意见采纳情况摘要

针对网友和群众提出的建议,我们将本着服务群众、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宗旨,认真研究解决。

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