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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弋江区司法局社区矫正新闻发布会实录

发布时间:2023年6月26日

发布地点:

发布单位:弋江区司法局

人:弋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 夏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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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实录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媒体朋友们:

大家好!很高兴能举行今天的社区矫正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借此机会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关注和支持。近年来,弋江区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安徽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推行党委政府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改革创新、以人为本、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社区矫正组织进行的社会化的教育,使罪犯适应并顺利回归社会,增强社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同时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根据安排,下面由我来简要介绍一下2022年至今我区社区矫正工作主要情况。

截止目前,弋江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现有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01人,其中缓刑296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现有涉黑涉恶案件矫正对象1人;2022年至今上半年累计接收374人,解矫243人。

(一)强化机构职能,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

弋江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社区矫正法》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社区矫正“队建制”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全省社区矫正队建制建设工作现场会部署,根据《芜湖市深化社区矫正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充分发挥区社区矫正委员会作用,密切与各成员单位协作,积极探索“队建制”管理模式,实现“机构实体化、队伍正规化、工作规范化、教育帮扶多元化”,社区矫正工作质效不断提升。围绕这一目标,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了社区矫正队建制试点工作,按照区域相邻、便于管理的原则,根据区位分布和矫正对象数量,将全区6个街道划分为2个片区,每个片区设立一个中队。

我区社区矫正工作始终坚持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形成各成员单位协作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矫正机制,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矫委会统筹作用,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矫正事项,确保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形成公、检、法、司社区矫正横向交流机制,加强衔接配合。落实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综治网络化管理体系,建立区局、司法所、村(居)“三级联动”矫正管理机制,健全和理顺了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保证了社区矫正工作责任落实和工作全覆盖。2022年区级财政全年安排社区矫正经费65万元,严格财务制度,落实专款专用。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弥补人员不足短板,共招聘辅助性岗位人员10人(其中:部队转业自谋职业的人员6人),另有部队转业士官4人,目前共有工作人员19人,实行专人专岗。同时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11场次,有效提升了社区矫正队伍总体工作水平。

(二)规范执法程序,突出科学化管理

一是规范执行矫正事项。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以监督管理为着力点,严格落实社区矫正对象在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相关规定,加强工作人员请示汇报工作制度,落实矫正工作责任分工,规范社区矫正事项审批程序,杜绝了因不规范、不合法的执法行为造成社会或网络舆情产生的恶劣影响。

二是落实分期分级分类管理。按照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相关规定,结合社区矫正对象的个体差异,建立矫正档案,制定矫正方案,实施分期、分级、分类管理,落实个别化矫正。重点突出女性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开展个别化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措施,在女性矫正对象方面,综合其犯罪情况、特征表现、家庭情况、情感状况、经济状况、社会背景等情况,进行合理化评估,确定正确的矫正方向,并开展女性专场集中教育活动。同时围绕未成年矫正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发育需要、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家庭监护、教育条件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并开展亲子帮扶活动和一对一法纪辅导教育,消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

三是规范就业帮扶。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开展个别谈心和日常走访,详细了解矫正对象家庭、生活、工作等方面的情况,帮助解决有实际困难的矫正对象,突出解决无工作、无技能、难就业、家庭生活难的矫正对象,2022年至今帮扶因受疫情影响困难矫正对象123人次,联合芜湖市春雨社会组织对因病、因残致贫的7名困难矫正对象进行了走访帮扶。组织5名未就业社区矫正对象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帮助他们取得“一技之长”。

四是强化教育矫正。协调春雨社会组织制定符合我区矫正工作态势的法治教育课程,强化矫正对象身份意识和自我约束力,提高矫正对象接受社区矫正自觉性。2022年至今,区社区矫正中心组织矫正对象开展法治道德教育授课54场,累计接受教育2890余人次,使社区矫正对象在个人观、价值观、世界观都得到提升,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成效。

五是注重心理矫治。通过开展心理辅导授课、心理测试、个案咨询等心理矫治方式,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帮助有心理障碍的矫正对象走出心理误区、重塑自我。2022年至今,矫正中心先后开展新入矫矫正对象个别教育374人次,开展心理辅导授课18场次380人次、心理测试355人次、个案咨询146人次,有效的心理干预,为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提供了明确方向。

六是推进社区矫正信息化应用。全面推进“安徽省社区矫正智能管理平台”的应用,按照司法部关于“数字法治 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以社区矫正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为主线,融合手机定位、“在矫通”APP等信息化监管手段,落实矫正对象100%录入平台,实行信息化核查率达100%,“五类数据”同步率分别为矫正机构100%、矫正对象95.74%、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00%、社会工作者100%、社会志愿者100%,均已达标。

七是落实专项活动和重点任务。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的工作作风,切实做到“发现问题要及时、排查隐患要深入、针对苗头要警觉、防范化解要跟上”的工作原则,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社区矫正对象发生脱、漏管、有影响力的案(事)件及重大社会舆情,确保在重大时间节点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安全稳定监管。积极推动扫黑除恶工作常态化开展,充分认识扫黑除恶工作的必要性和长期性,通过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报到登记、个别教育、法治教育、走访等工作,全面深化落实扫黑除恶工作,2022年至今调查评估涉黑涉恶罪犯0件,个别教育谈话摸排线索370余人次,开展扫黑除恶法治教育30余场,参加人数达2900余人次,走访摸排涉黑涉恶线索3120余人次,暂未发现涉黑涉恶相关线索,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抓紧抓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八是创新矫正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提升矫正对象的监管工作,区司法局与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学院在区社区矫正中心挂牌成立实习实践基地,创立“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矫正模式,法学院老师以社会志愿者全程参与指导女性矫正对象的服务管理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矫正效果,为以后女性矫正对象的矫正工作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并在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主办的《犯罪与改造研究》先后发表了《社区矫正“个别化”实践思考》、《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困境与出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价值与应用》3篇文章,其中《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困境与出路》荣获芜湖市域治理现代化“十佳论文”。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