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40122001 | 来信时间: | 2024-01-22 10:1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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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胡**** |
内容: | 芜湖市之前购房补贴政策是购房时点不是夫妻的不享受购房补贴,本人申请了弋江区的安居保障。23年10月份政策调整,其中一方可以申请,请问是否可以退安居保障后申请购房补贴?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弋江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1-22 16:42:02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2022年5月10日(含)之后申请安家补助的婚前共同购房群体,自愿向区安家补助经办部门申请退安家补助,区经办部门予以受理。具体流程如下:申请人需携带网签合同(购买新建商品房提供),房产证(购买二手房提供)、结婚证及双方身份证(以上资料经办部门留存复印件)。经办部门核实:1.是否为2022年5月10日及以后申请的安家补助;2.是否属于婚前共同购房群体。符合上述两条件的,经办部门允许其退回,申请人应签署退回承诺书,并于5日内将资金退回至经办部门提供的账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安家补助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3-302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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