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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政策

发布时间:2024-03-20 08:32 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信件编号: 20240319001 来信时间: 2024-03-19 11:45:11
信件类型: 我要建议 姓名: 施****
内容: 关于一次性就业补贴的条件是需要在申请人在毕业年度的相关条件申请,即必须要求当年6月毕业,那么针对12月毕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不享受该项政策。二是,在该政策当中同样要求小微企业,而目前芜湖市很多小微企业在在入职的试用期时是不缴纳社保的,是否存在政策的不完善?那么以“毕业六个月之内”为限制条件是否更好?
答复情况:
答复单位:弋江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4-03-20 08:32:13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 号),一次性就业补贴是针对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一项补贴政策,要求申请人在我市小微企业参保时,符合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身份,即要求申请人最迟在毕业当年的12月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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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区人社局 方恬
联系电话:0553-4221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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