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弋江区人社局关于征求《弋江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弋江区人社局 征集时间:[ 2024-04-11 00:00 ][ 2024-05-10 00:00 ] 状态: 已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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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和《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精神,推动弋江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区人社局起草了《弋江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为充分体现民主决策,现公开征求公众的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5月10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慕嘉新创产业园2号楼229区人社局

2、反馈电话:0553-4820221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1297562490@qq.com

4、通过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并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为便于沟通交流,请注明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方式。

     弋江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docx

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和《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精神,推动弋江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我单位结合弋江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和参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关于做好企业新晋技师高级技师技能提升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职业技能评价报考通用条件-国家职业标准编制技术规程(2023版)》、《关于印发《鸠江区技能强区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三、制定过程

2024年初,根据全省职业能力建设工作部署,市人社局下发了新增高技能人才全年目标任务,并将该项指标纳入科技赛马考核,为推动我区高级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区人社局会同辖区内各街道开展新增高技能人才政策研讨会议,根据省市相关政策结合我区实际,经收集、整理和汇总与《弋江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起草相关的资料,于2024年4月5日形成初稿。于2024年4月6日征求各街道办事处和区市场局意见。

四、政策解读

第一部分规定了高级技能人才研修班的研修范围是:具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可以在芜进行技能认定条件的职业(工种)。

第二部分明确了研修对象。我区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符合高级工技能等级认定条件的均可参加研修。

第三部分组织管理。依程序选取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研修,并给予相应承训补贴。

第四部分高级技能人才补贴申领条件。我区企业(含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中央驻皖企业)就业的职工,在技能提升培训后,取得高级工证书的给予相应补贴。

第五部分补贴标准。3000元/人。

第六部分申领程序。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向区人社局提交资料并申请补贴。

第七部分审核办法。联网查询申请人就业(参保)信息及证书信息。

第八部分补贴发放。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办机构将补贴资金一次性发至个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五、发文方式

建议以文件《弋江区政府办公室印发〈弋江区高级工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形式发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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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一、征集活动概述

为进一步弋江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营造技能光荣的社会氛围。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弋江区人社局关于征求《弋江区高级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诚邀各界人士建言献策。截止到5月10日,在弋江区政府网上征集意见时留下的邮箱及其他方式收到1份公众意见。

二、典型意见答复摘要

网友:一、(三)组织管理,应具体明确组织方,是否为人社局,还是其他部门。二、(四)审核办法也应当明确审核主体。

三、意见采纳情况摘要

针对网友的意见,经研究,该意见予以采纳。修改后第一、(三)组织管理为“区人社局依程序选取有资质的职业学校、技工院校、职业培训机构、行业商协会等组织作为承训机构。”修改后二、(四)审核办法为“区人社局联网查询……”

网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