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250318001 | 来信时间: | 2025-03-18 11:2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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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姓名: | 王**** |
内容: | 尊敬的区政府工作人员您好: 1.鸠江区户口(房屋已出售),购入弋江区商品房(伟星金悦府),因新房无房产证(期房未交仅有购房合同/发票),户口能否迁移; 2.二孩(秋季入学:小升初/幼升小),秋季弋江小学/弋江中学 没有房产证/弋江户口能否报名? 以上请给予答疑,感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弋江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5-03-19 16:32:1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1.户口可以迁移,需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前往马塘派出所办理,工作人员已与您联系告知了具体所需的证件材料。2.根据您所说的情况,您需要准备好购房合同和全额发票,并且将户口从鸠江区迁移到金悦府小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弋江区公安局户籍科,电话:0553-4826465.弋江区教育局,电话:0553-4823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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