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功能,规范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草拟了《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民主决策,现公开征求公众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22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高新区管委会弋江区发改委402室
2.反馈电话:0553-4810889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1643271712@qq.com
4.通过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并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一、制定背景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功能,规范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政策性文件实施效率。根据芜湖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草拟了《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根据《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芜正办〔2025〕7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芜湖市政府项目工程变更有关要求,区发改委整理相关政府性投资变更政策,起草了《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并开展基础调研,于7月20日形成初稿。7月22日开始通过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四、主要内容
本篇《弋江区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共有具体条款29条。主要包括变更原则、职责与分工、变更内容和范围、变更申报、会审和审批、相关要求和责任追究。其中变更原则主要坚持“全过程造价控制”原则、“先审批后实施”原则、“先追究后变更”原则等方面原则,职责与分工主要围绕实行“2+1+N”联席会审制度,变更内容和范围主要围绕政策性文件规范实施标准进行变更,包括变更,不变更和特殊变更申请,按照相关申报、会审和审批的程序,进行提交材料工作,根据相关要求的措施,对于单位相互串通、采取弄虚作假等追究其责任。
五、发文方式
建议以《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形式发布实施。
弋江区发展改革委公开征求全社会对《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025年8月22日,未收到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