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项目功能,规范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草拟了《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为充分发挥民主决策,现公开征求公众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意见起止时间:2025年7月22日至2025年8月22日
二、提出意见的方式:
1.通过信函的方式将意见寄至:芜湖市弋江区长江南路高新区管委会弋江区发改委402室
2.反馈电话:0553-4810889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发送至1643271712@qq.com
4.通过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调查征集”相应主题“我要留言”中留言,并注明单位名称和姓名、联系电话等内容
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一、制定背景
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办理功能,规范投资项目的管理办法,完善投资责任制和风险约束机制。根据芜湖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草拟了《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二、主要依据
根据《芜湖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芜政秘〔2023〕14号)
三、起草过程
根据芜湖市政府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区发改委整理相关政府性投资项目管理政策,起草了《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并开展基础调研,于7月20日形成初稿。7月22日开始通过弋江区人民政府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四、主要内容
本篇《弋江区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共有具体条款16条。主要包括项目投资额、审计结算审核、建设单位实行责任追究等方面措施。其中项目投资额高于1000万需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计部门通过办理项目竣工结算审核和结论,据此办理项目资金结算和资产交付手续,在建设期间,违法法律法规给政府造成重大损失的,应追究有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发文方式
建议以《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形式发布实施。
弋江区发展改革委公开征求全社会对《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截至2025年8月22日,未收到群众反馈意见;内部征求意见,共收到建议文稿1篇。下一步将在《弋江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编制中参考吸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