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爱玛电动车行车退换问题
发布时间:2026-05-22 17:20
来源:弋江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次
| 信件编号: | 20260516001 | 来信时间: | 2026-05-16 11:06:38 |
|---|---|---|---|
| 信件类型: | 我要投诉 | 姓名: | 刘**** |
| 内容: | 本人于2026年4月15日,到芜湖弋江区南瑞街道瑞丰商博城风火轮车业经营部爱玛车行,以现场销售购买的方式购买新车爱玛爱朵型号AM1000DT-42车型,车架号:LEUDWDV81T1A22624,共计花费支付2479元。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车辆在行驶颠簸中有严重的异响声音大,异响问题情况事实明显已经出现了,超过了正常接受范围异响声问题,一个新车状态在没有质量问题情况下,会在半途使用20天过程中会存在无法接受异响吗,而且响声这么大,销售方和生产厂商他们完全就是找各种理由推卸责任来踢皮球,完全就是信口雌黄,之后本人在5月4日去店方处现场说明该异响声音问题,并在现场进行拆修车前面检查无法解决异响声音,店方对我本人提出2种处理方案,1继续维修更换配件不保证能不能修好,2以市场回收价格高点费用做回收该车,本人表示不接受,在店家单方面在发票收据上注明了车辆一经售出概不退换属于霸王条款,本人我几次向销售经营者提出退换车申请,店家负责人以各种理由推诿不予退换车,之后经 12315也没有协商好解决,严重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现本人为维护消费者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向有关职责管理部门能够提供帮助调解该问题,对该店家进行调查处理,并其尽快处理本人的投诉问题。证据异响声音大事实明显,本人请求退换车辆爱玛爱朵型号AM1000DT-42新车。 |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弋江区人民政府
答复时间:2026-05-22 17:20:15
答复意见: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经了解,法院已组织调解,商家以1850元价格回收您购买的电动车,双方协商达成一致。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弋江区市监局,电话:0553-481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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