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弋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弋政〔2024〕14号文件精神,现将 《关于我区平均片区综合地价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标准的执行时间》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9月16日。
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方式。地址:芜湖市弋江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邮编:241000,电话:0553-4840092。
2.电子邮件方式: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970143772@qq.com
3.联系人:郭朝辉 0553-4840092
关于我区平均片区综合地价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标准执行时间.docx一、起草背景
因行政区划调整,原弋江区、原三山经济开发区实施两区合并,组建高新区(弋江区)。合并前,两区执行各自独立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补贴测算依据、平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不统一,两区原有政策差异不利于征地工作统一实施与被征地农民权益均衡保障。为统一新区政策口径,实现两区政策平稳过渡,现就关于我区平均片区综合地价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标准的执行时间作出决定。
二、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的通知》、《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弋江区人民政府关于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对象实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制定过程
两区融合后,2026年4月20日经区自规分局委托安徽新天地房地产估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重新评估后,确定我区平均片区综合地价为65754元/亩;2026年6月9日区人社局委托合肥标杆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于2026年7月15日编制完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简易程序报备表;2026年8月14日形成初稿《关于我区平均片区综合地价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标准的执行时间》;2026年8月17日开始通过弋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面向社会公众征集意见。
四、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要求,区人社局负责收集、整理和汇总相关政策,起草了《关于我区平均片区综合地价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标准的执行时间》并开展基础调研,建议执行时间以会议研究通过后为准,对于此前已发布安置补偿公告的被征地项目不再进行多退少补。
五、发文方式
建议以文件《关于我区平均片区综合地价被征地农民缴费补贴标准执行时间(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发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