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912001 | 来信时间: | 2013-01-22 19:0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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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3**** |
内容: |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现在是本街道的一个聘用人员,我想咨询一下,为什么聘用人员兵龄不算工龄???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答复时间:2013-01-23 17:20:01
答复意见: 32165@网友,您好: 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为鼓励全区聘用人员立足本职岗位长期服务, 2012年10月,我区在对全区聘用人员福利待遇进行调整时,设置了“按服务年限计发工龄工资”的条款,明确规定:在我区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且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的聘用人员,从次年元月起,增加工龄工资20元(自2003年1月1日起计算)。这里所提的工龄实际上是特指聘用人员在我区的服务年限,与你所反映的兵龄是两个概念。 最后,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如有疑问,欢迎与我们直接联系。联系电话:4225631,联系人:吴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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