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编号: | 201912001 | 来信时间: | 2012-06-28 03:1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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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 其他 | 姓名: | 1**** |
内容: | 我是白马村村民,2011年11月份政府因建设需要征用本人部分土地,领取土地补偿款时扣除每亩1万多为我办理养老保险,但我于5年前已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我想问一下这是否重复缴费了?该如何办?谢谢 | ||
答复情况: |
答复单位:弋江区白马街道
答复时间:2012-07-03 16:12:53
答复意见: 19791018 网友: 您好,关于您反映的情况,根据芜政办(2010)4号文件精神规定,2010年1月1日起,被征地农民必须参加社会保险,可自愿选择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你在2011年11月份征地时,扣除土地补偿费每亩1万多元部分主要用于办理养老保险,你既已5年前已办理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被扣除的这部分土地补偿费应该退还给你,目前正在办理退款工作。 如有其他问题,您也可以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反映或咨询,联系电话:48308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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