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2年芜湖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4 11:19信息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朱杰夫 字体:【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教育局(社会事业局、教育文体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2022年芜湖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各县市区结合实际,认真谋划2022年教育督导工作,于2022420日前将年度教育督导工作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钱昕;联系电话:0553-3844160

邮箱:whsdds@163.com

 

 

芜湖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

2022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2年芜湖市教育督导工作要点

 

2022,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保障教育优先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优化管理体制、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结果应用为突破口,改进工作作风,创新督导方式,建成全面覆盖、运转高效、结果权威、问责有力的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切实发挥教育督导问责“利剑”作用,不断提高教育督导质量和水平,推动各级政府、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履行教育职责,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深入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和安徽省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施方案,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落地落实。

加强教育督导结果运用,树立“激励有为、整肃不为”的鲜明导向,强化整改复查工作,落实激励问责制度。

强化政府教育督导职能,完善各级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机制,调整补充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充分发挥教育督导作用。细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体措施,健全教育督导机构设置,充实加强教育督导力量。

指导督促县市区制定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具体措施,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加大督学队伍建设,健全督学选聘制度,做好督学换届聘任工作。规范督学培训机制,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落实教育督导工作经费、办公用房设备、职称评聘和工作实绩考核等条件保障。

二、扎实开展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双减”)专项督导工作

把“双减”作为教育督导“一号工程”,坚持校内校外两手抓两手硬。督促指导各中小学校发挥主阵地作用,提高课堂教学和课后服务质量。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实施综合治理。重点打击学科类培训隐形变异、非学科类培训不规范以及预收费监管不到位等行为。将落实“双减”工作情况及成效,作为2022年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和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督学加强经常性督导,通过明察暗访、网络监测等方式,及时通报典型问题。落实约谈问责机制,对造成严重恶劣影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认真做好教育督政考核工作

聚焦我市年度教育重点工作,细化考核指标内容,制定考核评价方案,优化考核评价程序,开展实地核查,扎实做好2021年度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2021年度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市级复评工作,及时反馈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主要问题及整改清单,形成闭环。

四、大力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

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按照《芜湖市申报接受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年度规划》,按计划、分步骤推进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指导湾沚区2022年接受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省级督导评估工作。把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考核和县市区政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继续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统筹规划芜湖市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督促各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力度不弱化,经费投入不减少,学校办学条件不滑坡,社会满意度不降低。督促指导繁昌区做好迎接2022年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督导评估认定相关准备工作。督促指导无为市、南陵县、三山经济开发区启动2023年国家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区)创建工作,扎实做好驻地式指导和市级督导评估。

六、持续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工作

启动芜湖市新一轮(20222026年)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推进教育评价机制改革,有条件的教育督导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评估监测机构和社会组织开展教育评估监测工作。指导县市区对照新修订的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开展2022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专项督导评估工作。继续开展2022年度市一类公办幼儿园和优秀民办幼儿园申报及督导评估工作。

七、开展第十一轮公办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

依据《芜湖市普通中学办学水平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芜湖市第十一轮(20192022学年)公办普通高中(完中)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全面加强学校管理,大力提高教育质量,深入推进高考改革,积极创新办学特色,实现学校自主发展、内涵发展、科学发展的目标。

八、加强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组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指导弋江区强化组织措施,加强统筹协调,保障监测实施工作基本条件,做好2022年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工作。

九、督促2022年教育改革发展重点工作任务落实

确保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改革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按期落实到位,聚焦关键环节,加大工作力度,围绕教育事业发展中的短板弱项,抓紧抓细抓实确保教育财政投入“两个只增不减”政策的落实、扎实开展“双减”工作、推进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建设、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等工作,完成2022年教育重点工作交账任务。

十、持续推进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

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的意见》和《安徽省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实施办法》,加强督学责任区建设,进一步规范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拓展挂牌督导内容,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升日常监管效果。在做好常规督导的基础上,围绕校园新冠疫情防控、“双减”、“五大行动”、“五项管理”、“科学保教”等方面开展重点督导,不断提升督学队伍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