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企业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弋应急〔2023〕3号
弋江区应急管理局关于注销危险化学品
企业经营许可证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高新区综合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有效期届满未按期提出延期申请以及在有效期内提出注销申请的危化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具体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企业详见《附件》。
附件:注销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单位名单
2023年1月12日
弋江区应急管理局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报送:市应急管理局
抄送:区市场局、区公安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
弋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