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芜湖春华建材有限公司:
芜湖市国土资源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3402002014B00645,宗地位于弋江高新区兴业路南侧,面积为4782平方米,约定(规定)的动工日期为2014年5月16日。
上述宗地存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已投资额占总投资额不足百分之二十五,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了《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弋闲调〔2021〕02号)。根据调查结果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的规定,认定上述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原因,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2022年11月25日
(我局联系人:龚奇,电话:0553-3122291,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