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第十三届“美德少年”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7 14:58信息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朱杰夫 字体:【  


区属各中小学、安师大附小:

根据芜教德〔2023〕5号《关于评选 2022-2023 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度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全区中小学2023年7月前在校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标准和比例

1、学校对照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按类别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名额各校自定。

2、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区教育局按照教育科提供的学生数和班级数按比例测算(具体分配数见附件3)。区级三好学生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4%的比例,原则上每标准班2名,最多不超过3名,人数较少的班级可减少推荐名额,具体分配方式由各校自定;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的1%;区级先进班集体不超过本校班级总数的15%。

3、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市教育局核算总名额,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学生数和班级数做好分配(具体分配数见附件3)。

中学毕业班限额的比例:各校不超过本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 40%,小学五、六年级的比例:各校不超过本校市级三好学生总数的 60%。

凡获得过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表彰的在本学段不重复参评。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不得同时申报两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原则上在已经获得区级荣誉的学生和集体中评比产生。

三、有关要求

1、公平、公正、公开。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特殊照顾,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不得将名额集中在毕业班。在区级三好学生指标中,各校困难家庭子女、进城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比例不得低于10%。中心学校指标数含村小,村小比例不得低于40%。

2、加强组织引导。各校要把学生评选工作作为学生全面发展的引导,对照芜教德〔2023〕5号文件中评选对象、评选标准、评选办法和评选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本活动,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3、营造良好氛围。凡被评为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市教育局、团市委、区教育局将颁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证书和先进班集体奖状。各校要在“五四”、“六一”期间结合庆祝大会等活动对获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进行表彰。

四、材料上报要求

1、2023年4月3日前将相关纸质材料报区教育局德育科,同时要将2022-2023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和审批表电子稿分类打包报送德育科邮箱:yjjydyk2022@163.com。

2、纸质上报材料:

(1)各校市、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2)推荐区级三好、优干、集体评选表彰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推荐市级三好、优干评选表彰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盖单位公章)及证书复印件;

(4)推荐市级集体评选表彰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相关证书复印件、班级工作开展情况介绍材料、近两年班主任实录、班干部会议记录等;

(5)学校公示结果证明(注明公示时间,有无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附件:


附件1 芜教德〔2023〕5号关于评选 2022-2023 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pdf

附件2 2022-2023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和评选办法.doc

附件3 弋江区2022-2023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额分配表.xls

附件4 市级三好、优干、集体 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xls

附件5 市级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doc

附件6 市级中小学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doc

附件7 弋江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doc

附件8 弋江区中小学先进班集体推荐审批表(正反打印,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doc

附件9 弋江区三好、优干、集体 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