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归集(芜湖海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芜湖海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08-01 15:48信息来源: 弋江区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仇蓉蓉 字体:【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事项信息归集表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自然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方编码 备注 公开状态 处罚名称 失信程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1 芜湖海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20079814255XH  邵旭 (弋)城管(市容)普罚决〔2023〕1138号 《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2023年5月19日,当事人在弋江区火龙街道海螺新村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罚款 处以人民币贰仟元的罚款 0.200000  2023/08/01
2099/12/31 2026/08/01
芜湖市弋江区城管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2037349690488 芜湖市弋江区城管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2037349690488 340209 0 一般失信信息
2 芜湖海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020079814255XH  邵旭 (弋)城管(市容)普罚决〔2023〕1139号 《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 2023年5月19日,当事人在弋江区火龙街道海螺永盛花园小区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该行为违反了《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 罚款 处以人民币贰仟元的罚款 0.200000  2023/08/01
2099/12/31 2026/08/01
芜湖市弋江区城管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2037349690488 芜湖市弋江区城管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113402037349690488 340209 0 一般失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