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应当提交的材料
1. 协助执行通知书能够通过部门实时信息共享获取、核验的材料,无需提交
(二)相关提示
1. 委托其他法院送达的,应当提交委托送达函。
2. 被实施限制措施的当事人的不动产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一致的,将有关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3. 不动产查封期限届满,查封机关未续封的,查封登记失效。
(三)办理期限
即时办结(补充材料时间不含工作时限内)。
(四)收费标准
免费。
(五)办事流程
送达—受理—审核(记载登记簿)。
(六)特别告知
受篇幅限制,办事指南未尽事宜及部分涉及面不广、量不大的业务可咨询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七) 联络及监督(举报)电话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业务咨询: 0553-3836963
档案查询: 0553-3823647、0553-3837026
权籍调查: 0553-3812850
监督(举报): 0553-5852263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业务咨询:0553-5844378
监督(举报):0553-5919928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南分中心
业务咨询:0553-3021353
监督(举报):0553-3021205
(八)办公地址、办公时间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瑞祥路88号皖江财富广场C1座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南厅)、二楼(北厅)、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 —— 12:30 下午:13:30 —— 17:00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经开区分中心
办公地址: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港湾路27号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8:30 —— 12:00 下午:14:00 —— 17:00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城南分中心
办公地址:芜湖市弋江区天井山路38号芜湖国能电力公司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不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上午:9:00 —— 12:30 下午:13:30 ——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