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教育局2022年特殊教育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

发布时间:2022-12-07 11:08信息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朱杰夫 字体:【  

各校均建立有控辍保学台账,并按要求上报,对学籍变更情况有处理记录,接收适龄残疾少儿的学校,均制定了“送教上门”实施方案,明确了责任人,送教老师均及时开展了送教并做到“一人一案”。支持保障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因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我区建档立卡学生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没有辍学现象,其中火龙岗和白马街道,适龄残疾儿童(少年)37人,在义务教育普通学校就读30人(随班就读17人,送教上门13人),特教学校5人,缓学2人。

各校能够按要求做好建档立卡、农村低保、残疾、孤儿及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工作,建立了关爱台账,资料详实。

各校组织健全,有措施有落实,取得了良好成效,均成立有资助工作领导组,责任分工明确,有工作制度,资助工作流程比较规范,能够按文件要求完成资助,并开展了资助宣教活动。学前教育资助券2022年春季学前资助55人,2022年秋季学前资助65人,共计120人次,每生700元/学期,共计84000元。学前阶段,建档立卡资助为2000元/学年,2022年上半年建档立卡54人;2022年下半年弋江区建档立卡64人。

一、配足配齐资源教室

近几年,我区投资百万,分别在芜湖市火龙岗中心学校、芜湖市澛港小学和芜湖市马塘小学建设了3个标准的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资源教室。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建立教育、残联部门系统数据共享、定期沟通、协调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本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招生时间,定期研究解决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中的问题。

(二)区教育局将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作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制订具体实施办法,与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整体推进,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得到入学安置,做到“全覆盖、零拒绝”。

三、认真核查底数

(一)区残联、区教育局每年于4月底,联合组织梳理本地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资料数据和入学情况,逐人进行核实,摸清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底数,精准搜集整理核查未入学和建档立卡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信息。区教育局确定入学登记的具体时间、程序及材料要求,指导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进行入学登记。

(二)区教育局将核查数据信息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比对,经比对未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汇总后,形成本学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的基础性数据,建立本学年需落实义务教育入学安置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名册。

四、做好评估认定

(一)区教育局会同卫健委、残联,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二)区教育局委托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有关标准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进行评估,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做出评估意见,提出入学安置建议。评估意见书面反馈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对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可以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备案。

(三)根据评估意见,区教育局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台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须对残疾儿童少年个人信息及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五、分类妥善安置

(一)区教育局依据名册,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入学安置建议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包括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

1.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优先安排能够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中轻度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含孤独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2.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含脑瘫)、自闭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3.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于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送教上门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教育指导等服务。每个服务对象一般每周送教不少于1次,每次2-4学时。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学生档案。

六、加强数据比对

(一)区教育局将随班就读和特教学校就读残疾学生作为控辍保学联保联检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对象,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二)区教育局于每年10月底前将教育安置情况进行摸排,并及时反馈区残联。

下一阶段,我区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十四五”特殊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文件精神,在继续鼓励残疾儿童少年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和送教上门等基础上,完善和充分利用好3个特殊教育资源教室,设立特殊教育试点学校或特教班等,适宜安置每一名残疾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