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分配方案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10-31 09:08信息来源: 弋江区农业农村水务局阅读次数:编辑:王子文 字体:【  


 2023年,中央、省、市财政拨付我区动物防疫等经费14.19万元,其中中央财政动物防疫等经费8.16万元,省级财政动物防疫等经费4.05万元,市级财政动物防疫等经费1.98万元(不含“先打后补”经费补助)。此外,加上区级财政配套动物防疫等经费4万元,共计18.19万元。

综合考虑全区畜牧业发展现状以及村级动物防疫员变化等情况,拟将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按照如下方案进行拨付,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自20231031日至2023116日,共7天。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向区农业农村水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联系人及电话:王子文,0553-3813105

附件: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拟分配方案

 

 

 

 


附件

2023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拟分配方案

                                                      单位:万元

序号

街道名称

动物防疫等补助

经费拟分配金额

资金用途

备注

1

白马街道

9.92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购买防疫服务、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与动物防疫相关支出。

 

2

火龙街道

6.19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购买防疫服务、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与动物防疫相关支出。

 

3

马塘街道

2.08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购买防疫服务、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与动物防疫相关支出。

 

4

合计

18.19

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疫病监测和净化、人员防护、购买防疫服务、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等与动物防疫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