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项名称 |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
联系电话 |
0553-4820217 |
法定依据 |
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三十五条; |
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第五条。 |
申报对象 |
企业(除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和有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经营) |
申请条件 |
(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经专门的安全生产培训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他从业人员依照有关规定经安全生产教育和专业技术培训合格; |
(二)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 |
(三)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
(四)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
适用范围 |
本条适用于全县范围 |
申报材料 |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可以复选) |
(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可以复选) |
(三)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提供) |
流转方式: √扫描件 √原件(可以复选) |
(四)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可以复选) |
(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申请人提供) |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可以复选) |
(六)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
流转方式: √原件 √扫描件(可以复选) |
办事程序 |
1、申请:线上在易户网(对个人业务)或易企网(对非个人业务)申请;线下到_区安监执法大队二中队申请; |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经初审符合审批条件,予以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
3、审核: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需要对经营场所的安全条件进行现场核查的,提出书面核查意见;(时限10个工作日) |
4、审批: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符合条件的,决定发放许可证;(时限10个工作日) |
5、发证:对决定颁发的,送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时限5个工作日)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__30__ 个工作日 |
承诺时限:__25___ 个工作日 |
收费情况 |
□是 R否 |
收费标准 |
无 |
收费依据 |
无 |
是否发件 |
R是 名称: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否 |
发寄件详细地址 |
弋江区高新区管委会3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