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弋江区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帮扶政策“明白纸”

发布时间:2024-10-31 09:17信息来源: 弋江区乡村振兴局阅读次数: 字体:【  

1、教育帮扶。(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残联、区乡村振兴局)

(1)对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烈士子女给予学前教育资助券资助,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4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在园幼儿资助标准每人每年不低于2000元。(区教育局)

(2)小学、初中免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免费提供各学科作业本和一套印制作业。弋江区无寄宿生,对在校困难生发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非寄宿生625元/年,初中非寄宿生750元/年。残疾少年儿童入学应入尽入,重度残疾少年儿童免费送教上门。(区教育局)

(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首贷补助政策。对芜湖市户籍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实施一次性就学帮扶,标准为每生2000元。(区教育局)

(4)自2024年秋季学期起,对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大学生提供在校期间免息贷款政策,本科、大专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可贷25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区教育局)

(5)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教育资助。符合条件:义务教育阶段的在校残疾学生和在校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每人每学年500元生活补助。普高学校的在校残疾学生和普高在校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生活补助。中职在校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学生,每人每学年1000元生活补助。中职在校残疾学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生活补助。全日制在校残疾大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大专生、本科生每人每学年15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500元。当年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和研究生学历证书的残疾大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家庭大学生,给予一次性资助。标准为:大专和本科4000元、研究生5000元。同等学历只资助一次。先取得成人高等教育(含自学考试)大专、本科学历后继续高一级学历深造并取得学历证书的再一次性资助1000元。(区残联)

(6)中高职(大专)、技工学生,享受雨露计划3000元/年(区乡村振兴局)。

2、健康和医疗帮扶。(责任单位:区医保分局、区卫健委、区乡村振兴局)

(7)政府全额代缴居民基本医保400元/人。(区医保分局、区乡村振兴局)

(8)区眼科医院对危重患者、无名氏患者先抢救后付费原则,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原则,办理入院手续时不收取住院押金,保证相关人群住院享受“先治疗后付费”政策。同时对待特殊人群开展窗口“一站式”医保结算服务,减少患者少跑路,提高患者就医的满意度。

(9)涉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区卫健委要求,联合街道开展农村慢性病办理和送医送药下乡。对低保残疾特困户开绿色通道,对两病即高血压病、糖尿病的居民暂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宣传和实施两病政策。对贫困监测户行动不便的,由中心安排村卫生室免费送医送药。此外,家庭医生团队给辖区卧床、行动不便患者提供上门随访和采购慢性病药品服务。

(10)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奖监护,区卫健委联合民政局给公安在库且家庭困难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人发放补贴200元/人/月;艾滋病感染者、患者免费体检、检测、抗病毒治疗;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诊断检查、提供治疗方案、抗结核药品。(区卫健委)

(11)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政策: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健康状况动态评估、健康处方、用药指导、疾病转诊和康复指导服务外,还可享受:

1.一对一就诊、个性化服务;

2.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家庭病床和上门服务;

3.提供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的诊疗服务及个性化指导,可向慢性病开具一个月的门诊用药处方;

4.为有需要的居民转诊上级医院提供绿色通道联系;

5.困难群体可享受免费的120元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

3、住房保障。(责任单位:区住交局)

(12)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以及支出型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和其他脱贫户,符合条件的,重建房屋补助不低于4万元,修缮加固不低于1.2万元。

4、饮水安全保障。(责任单位:区住交局)

(13)确保监测对象能够及时取得足量够用的生活饮用水。监测对象所在村通自来水的,监测对象必须通水。

5、兜底保障。(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4)低保兜底,根据民政局政策分类施保。

(15)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16)临时救助。对出现特殊变故的家庭可向街道民政部门申请救助。

6、老年人高龄津贴(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17)80-89岁50元/月,90-99岁以上100元/月,100岁以上300元/月的高龄津贴。(区民政局)。

7、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18)政府全额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100元/年。

8、残疾人保障。(责任单位:区残联、区民政局)

(19)依规办理残疾人证。(区残联)。

(20)1-2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25元/月,3-4级90元/月。(区民政局)。

(21)残疾人护理补贴86元/月。(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2)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区残联)。

(23)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区残联)

9、金融帮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乡村振兴局)

(24)有小额信贷需求的,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财政全额贴息的监测对象小额信贷。

10、就业帮扶。(责任单位:区人社局)

(25)培训服务。有培训意愿的,列入免费培训计划,接受免费培训。(区人社局)

(26)就业服务。年满16周岁,有就业意愿的,提供免费就业指导、免费推荐就业岗位“双免费”服务。(区人社局)

(27)创业服务。提供免费创业能力培训、免费创业指导、免费创业项目推荐。(区人社局)

11、法律援助。(责任单位: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8)可免费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援助服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12、公益性岗位。(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各街道)

(29)法定劳动年龄内,经认定为就业困难的监测对象推荐公益性岗位,月工资标准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区人社局、各街道)

13、项目收益分红。(责任单位:各街道)

(30)从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项目收益中为监测对象进行收益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