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回应:房票安置享受政策

发布时间:2024-06-04 08:32信息来源: 区房屋征收办公室阅读次数:编辑:程彤 字体:【  

    房票安置遵循“市场安置、自主购房、灵活转让、凭证结算、全面推广”的原则,享受以下政策:

   (一)房票安置补助市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选择房票安置的,在已有的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房票安置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价值(含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价值)的 25%。市区江南片区(不含湾沚区、繁昌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征收选择房票安置的,在已有的征收补偿补助和奖励政策基础上,再给予房票安置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被征收房屋补偿、人均不足标准补偿面积的区位价格补助和附属设施及装饰装修费用的总额的 25%。
   (二)房票流通
    房票可通过转让方式进行流通。房票持有人为被征收人或房票受让人。
   (三)契税优惠
    被征收人持房票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补偿安置等值部分(含征收安置各类奖补)免征契税,超出部分仍按规定缴纳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