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文化旅游体育局关于“对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处罚”事项,截止2024年第四季度因无违法行为,暂无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特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