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2024年度控辍保学工作进展情况(含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的总体情况,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总体就学情况)

发布时间:2024-09-18 14:43信息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弋江区教育局 字体:【  


一、失学、辍学学生自查结果

通过仔细排查,我区没有失学、辍学学生。加大控辍保学力度,保证适龄儿童正常入学。弋江区教育局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施策,确保实现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目标任务。制定《2024年弋江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重点关注留守儿童、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外来随迁子女和建档立卡儿童(少年)等,确保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享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入学率达100%。

建立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精准摸排,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与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比对的信息,逐一核实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无学籍疑似失学学生情况。

二、建档立卡学生自查结果

全区档立卡学生都是外来务工子女,没有辍学现象。

三、做好评估认定

(一)区教育局会同卫健委、民政局和残联,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

(二)区教育局委托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依据有关标准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身体状况、接受教育能力进行评估,对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做出评估意见,提出入学安置建议。评估意见书面反馈残疾儿童少年家长。对不具备学习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经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认定,可以办理延缓入学或休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提出申请,报教育局备案。

(三)根据评估意见,区教育局建立义务教育阶段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台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学校及其工作人员须对残疾儿童少年个人信息及评估结果严格保密。

四、分类妥善安置

(一)区教育局依据名册,在综合考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家长的教育意愿、县级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入学安置建议以及区域特殊教育资源(包括普通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基础上,按照“一人一案、分类安置”的原则,确定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

1.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优先安排能够适应普通学校教育的中轻度视力、听力、言语、肢体(含脑瘫)、智力(含孤独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2.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于不能接受普通教育的中重度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含脑瘫)、自闭症、多重残疾及其他残疾类型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尽量协调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

3.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对于不能坚持到特殊教育学校或者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具有一定接受教育能力的各类重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通过送教上门的方式,为学生提供教育指导等服务。每个服务对象一般每周送教不少于1次,每次2-4学时。送教上门服务对象列入学校学籍统一管理,并建立学生档案。

五、加强数据比对

(一)区教育局将随班就读和特教学校就读残疾学生作为控辍保学联保联检工作机制重点工作对象,利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信息系统加强监测,切实保障具备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二)区教育局于每年10月底前将教育安置情况进行摸排,并及时反馈区残联。

六、存在问题及打算

一是火龙街道境内的教育资源相对比较薄弱,还需要继续加大投入,提升学校办学硬件水平。

二是对重病重残的学生还需要加大帮扶力度。对因病因残不能随班就读的学生还需要常态化开展送教上门服务。针对不同孩子的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送教措施,进一步提高帮扶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