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三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公示(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5-03-18 09:09信息来源: 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 字体:【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工伤认定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2025318日对下列工伤认定申请案件(见附)拟作出认定工伤决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318日至2025324日。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联系。

联系电话:0553-4831669

联系地址:弋江区慕嘉新创产业园2号楼235

 

20253月份拟认定工伤人员名单(第2批共13人)

 

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318

序号

受伤害

职工

用人

单位

申请人

受伤害经过

伤情诊断结论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备注

1

周民珍

弋江区鸠兹口腔门诊部

单位

2025年2月10日17时14分许,周民珍下班途中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芜湖市花津南路与利民西路交叉口处,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周民珍在本起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随即前往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1、左足第1、3跖骨骨折;2、多处损伤

2025年02月27日

2025年03月03日

 

2

张冬芳

芜湖市成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

2024年12月25日08时许,张冬芳去冷库拿牛奶经过肉课操作间门口处(被派遣至安徽欧尚超市有限公司芜湖花津南路店工作),不慎摔倒摔伤,随即前往芜湖市中医医院治疗。

1、颈部扭伤;2、头部的损伤、多发伤

2025年01月13日

2025年03月05日

 

3

徐书云

新亚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2024年12月2日17时39分许,徐书云在四车间指挥工作时,不慎被叉车上的托盘挤压伤左脚,随即前往芜湖市中医医院治疗。

左足小趾近节骨折

2024年12月16日

2025年03月03日

 

4

程珍

弋江区小太阳孕婴用品商店新时代商业街店

单位

2025年2月9日14时25分许,程珍因工外出给顾客送牛奶路途中,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随即前往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

左足踇趾远节趾骨骨折

2025年02月27日

2025年03月06日

 

5

陈永亮

安徽东方众联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

2025年1月27日20时58分许,陈永亮在仓库入口站在小货上维修完照明灯,从小货车上跳下时,不慎摔倒摔伤,随即前往临海市第一人民医院治疗。

跟骨骨折

2025年02月24日

2025年03月07日

 

6

严太喜

安徽众山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

2024年11月27日14时许,严太喜在项目H4号楼4层安装楼梯模板时,不慎被模板砸伤左脚,随即前往芜湖市中医医院治疗。

左足第一趾骨骨折

2025年01月13日

2025年02月27日

 

7

曹仁强

万豪城市管理有限公司芜湖中南分公司

单位

2025年1月10日10时许,曹仁强在湖山云著小区维修切割柜子板材时,不慎被电锯切伤右手,随即前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右拇指末节不全离断伤

2025年01月26日

2025年03月12日

 

8

胡庆道

芜湖市云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

单位

2025年2月9日14时40分许,胡庆道在万达东南侧中路段开井盖测井的深度时,不慎被井盖砸伤右脚,随即前往芜湖市中医医院治疗。

右足踇趾近节趾骨骨折

2025年02月26日

2025年03月12日

 

9

邓立武

德邦(芜湖)运输有限公司

单位

2025年1月16日09时46分许,邓立武在公司二号库32车位卸货时,不慎被钢轨砸伤左脚,随即前往芜湖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治疗。

开放性跖骨骨折(左第一)

2025年02月13日

2025年03月13日

 

10

奚之山

安徽青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个人

2024年8月6日上午8时许,奚之山在公司项目地智质智慧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干活时,不慎滑倒摔伤腰部,随即前往安徽医科大学附属海螺医院住院治疗。

2-3椎体右侧横突骨折

2025年01月23日

2025年02月08日

 

11

徐尊峰

安徽省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第一分公司

单位

2025年2月15日凌晨03时56分许,徐尊峰在物流园搬货时,不慎被托盘绊倒摔伤左脚,随即前往芜湖市健民医院治疗。

左侧髌骨骨折

2025年03月11日

2025年03月14日

 

12

陈飞

安徽省京邦达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芜湖第一分公司

单位

2025年2月16日10时许,陈飞在无为陡沟镇忠台大队部上楼派件时,不慎踩空扭伤左脚,随即前往无为人民医院治疗。

左足第5跖骨基底部骨折

2025年03月11日

2025年03月14日

 

13

许琴

安徽中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单位

2024年9月2日08时11分许,许琴上班途中驾驶两轮电动车,行驶至芜湖市文昌东路新城大都会门前处,不慎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部门认定许琴在本起交通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随即前往芜湖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后因疼痛不适,翌日前往芜湖市皖南医学院弋矶山医院住院治疗。

1、右侧上颌骨骨折(右侧上颌窦前臂、内外侧壁及下壁骨折);2、右侧颧弓骨折;3、右颧骨骨折;4、右眶骨骨折

2024年11月11日

2025年0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