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信息事项归集表(3.3-3.6)

发布时间:2025-03-06 16:49信息来源: 弋江区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仇蓉蓉 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名称 行政强制决定文书号 行政强制理由 行政强制依据 行政强制种类 行政强制措施类型 行政强制执行类型 行政强制内容 行政强制结果 行政强制决定日期 实施强制措施起始时间 实施强制措施结束时间 行政强制执行时间 行政机关名称
1 吴云峰 自然人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决定书 (弋)城管(规划)限拆〔2024〕1333号 未经批准私自搭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强制措施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责令当事人在收到本决定书5日内自行拆除私自搭建 2025/03/03 2025/03/4 2025/03/11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 刘和平 自然人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决定书 (弋)城管(规划)限拆〔2024〕1334号 未经批准私自搭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强制措施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责令当事人在收到本决定书5日内自行拆除私自搭建 2025/03/03 2025/03/7 2025/03/14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3 李康 自然人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决定书 (弋)城管(规划)限拆〔2024〕1332号 未经批准私自搭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行政强制措施 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责令当事人在收到本决定书5日内自行拆除私自搭建 2025/03/03 2025/03/4 2025/03/11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4 邵启春 自然人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强制拆除决定书 (弋)城管(规划)强拆〔2024〕1130号 未经批准私自搭建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行政强制执行 其他 本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现决定:对你(单位)位于弋江区马塘街道马饮立交东200米处未取得规划许可搭建约932.7平方米的违法建筑物实施强制拆除,请你(单位)在2025年3月13日前,自行清理存放该建筑物设施内的各类财物。 2025/03/06 2025/03/13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