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弋江区、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31 09:33信息来源: 弋江区教育局阅读次数:编辑:弋江区教育局 字体:【  


区属各中小学、安师大附小: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的精神,促进中小学生全面发展,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不断成长进步,促进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根据市教育局、团市委《关于评选2024/2025学年度芜湖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通知》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度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对象

评选的范围是全中小学校,评选的对象为20257月前全日制学校在校在籍学生和班集体。

二、评选类型、标准和办法

(一)中小学评选类型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和思想品德标兵、学习标兵、体育卫生标兵、文艺活动积极分子、劳动积极分子、社会活动积极分子、科技活动积极分子。

(二)评选标准及评选办法(见附件1)

三、评选比例和名额

1.学校对照标准结合各自实际情况按类别评选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各校自定。

2.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区教育局按照教育科提供的学生数和班级数按比例测算(具体分配数见附件3)。区级三好学生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4%的比例,原则上每标准班2名,最多不超过3名,人数较少的班级可减少推荐名额,具体分配方式由各校自定区级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本校学生总数的1%;区级先进班集体不超过本校班级总数的15%。

3.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由市教育局核算总名额,区教育局根据各校学生数和班级数做好分配(具体分配数见附件3)。

4.中学毕业班限额的比例:各校不超过本校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总数的40%,小学五六年级的比例:各校不超过本校市级三好学生总数的60%。

5.凡获得过区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表彰的在本学段不重复参评。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不得同时申报两级,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原则上在已经获得区级荣誉的学生和集体中评比产生。

四、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

或集体,市教育局、团市委将颁发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

证书和市先进班集体奖状。

被评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

或集体,教育局、团委将颁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证书和先进班集体奖状。

五、评选要求

(一)评选、表彰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活动是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载体,各中小学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要通过多种形式向教师、学生和家长广泛宣传本选举办法,按照有关程序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在评选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应事先与区教育局、团委组织人员取得联系,经研究予以答复后,再进行评选。评选不得搞任何形式的特殊照顾,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不得将名额集中在毕业班。初中名额和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均不得互通使用。坚决制止以“一好”代“三好”。若遇弄虚作假或未按程序进行评选,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必须在相对应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中产生。

(二)各校要采取不同形式积极宣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事迹,同时注意挖掘学生中优秀典型,举办优秀学生成长事迹报告会,号召全体同学向他们学习,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

(三)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开展,各中小学校于4月1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区教育局体卫艺和德育科,联系人:金良伟,联系电话:4832330,邮箱:yjjydyk2022@163.com。《2024/2025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电子稿(excel格式)按示例规范填写。逾期不报,视作自动放弃。

申报材料:

1、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汇总名单(一式一份,加盖单位盖章);

2、推荐集体和个人评选表彰审批表(一式一份);

3、学校公示结果证明(注明公示时间,有无意见,并加盖学

校公章);

4、推荐市级集体和个人需要相对应的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证书复印件;

5、上述材料,区级表彰与市级表彰分类提交。

(四)本评选办法解释权属区教育局、团区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