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归集表(5.14-5.15)

发布时间:2025-05-19 11:12信息来源: 弋江区城市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仇蓉蓉 字体:【  
序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1 弋江区洋货兄弟餐饮店(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 92340203MAEBAGTD16 胡兴飞 (弋)城管(市政)普罚决〔2025〕1038号 违反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 2025年3月11日20时,南瑞城管执法中队例行巡查至弋江区南瑞新城沐春园59#楼20室一楼门面时,发现当事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涉嫌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经现场勘验,确定当事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违反《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 罚款 罚款0.100000万元 0.100000  2025/05/14 2099/12/31 2028/05/14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 张杰 自然人     (弋)城管(环保)普罚决〔2025〕1045号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 2025年5月9日23时34分左右,直属一中队巡查中发现张杰在芜湖市弋江区旭辉铂悦.滨江北64米附近运输建筑垃圾未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建议立案调查。 《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 罚款 罚款0.050000万元 0.050000  2025/05/15 2099/12/31 2028/05/15 芜湖市弋江区城市管理局(弋江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