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马街道基本公共法律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

发布时间:2023-05-17 09:33信息来源: 弋江区白马街道阅读次数: 字体:【  

一、服务项目和标准

项目

内容

实施标准

服务项目

 

法治宣传

教育服务

1.新闻网站等媒体开设法治宣传节目(栏目),开展公益普法宣传。

2.公园、广场等法治文化阵地免费开放。

3.每个中小学配备1名兼职法治副校长(辅导员)。

法律咨询

服务

通过网络、热线、现场咨询等途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指引等服务。

法律查询

服务

提供法律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以及职业、奖惩、业务、社会服务、信用等信息的查询服务。

法律便利服务

1.提供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

2.简化办理程序,提供业务进展网上查询服务。

法律援助

服务

1.提供法律咨询

2.开具困难证明

人民调解

服务

提供纠纷受理、人民调解、制作调解协议书等服务。

村(居)法律顾问服务

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矛盾纠纷化解等服务。

服务网络

服务平台

建设

1.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配备相应的专业人员和工作人员,社区配备法律顾问。

2.依托安徽法律服务网,实现全部公共法律服务事项可通过网络平台办理。以网络平台为统领,推进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实现法律服务工作体制顺畅、服务数据集中、服务标准统一、运行管理规范、组织保障坚实。

法治宣传

阵地建设

1.设立以法治为主题的广场、公园、场馆、长廊、街区、宣传栏等文化阵地,基本实现全区每个行政村(社区)有1个法治文化阵地。

2.设立多功能青少年学生法治教育基地,区建成1个以上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或法治资源教室。

二、标准实施

本标准是白马街道颁布的实施标准,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适时调整具体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