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4-11-25 15:17信息来源: 弋江区白马街道阅读次数:编辑:白马街道办公室 字体:【  

1、办理事项:临时救助

2、办理条件:具有我区户籍或在我区公安部门取得居住证满6个月以上的外来务工者等人户分离的(经常居住地和常住户口登记地不一致)家庭和个人,有下列情形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一)家庭对象急难型困难家庭。因火灾、交通事故等意外事件,家庭成员突发重大疾病或遭遇其他特殊困难等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因医疗费、教育费等生活必需支出突然增加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及其他困难家庭。

(二)个人对象因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突发重大疾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疾病患者及其他特殊困难,暂时无法得到家庭支持,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个人。其中,符合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由救助管理机构提供临时食宿、急病救治、协助返乡等救助。

3、救助标准:月低保标准的2-10倍,最高限额2万。

4、申请材料:

(一)户口本或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属特困对象、城乡低保户的,分别提供领取相应救助金的证件;

(二)临时救助申请书(内容包括:家庭(个人)收入和财产情况声明,家庭(个人)遭遇困难情况说明等内容);

(三)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

(四)区民政局规定的其他必要申请材料。可以通过信息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非本地户籍人员申请临时救助的,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提供申请人享受社会救助情况的相关材料,或由申请地民政局向户籍地民政局核查申请人享受社会救助情况。

5、办理流程:见流程图

6、办理时间:工作日8:00-11:30;14:30-17:30   

办理地点:南瑞街道办事处、中南街道办事处、澛港街道办事处、马塘街道办事处、 火龙街道办事处、 白马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0553-4831175、4225086、3022225、4111207、4996812、4830835

城乡临时救助流程图(2024).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