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5.1.16

发布时间:2025-01-16 16:56信息来源: 弋江区白马街道阅读次数:编辑:白马街道办公室 字体:【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1 芜市监处罚
〔2025〕7-22号
芜湖鹏跃商贸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芜湖鹏跃商贸有限公司 徐跃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3元;2、没收1袋125g的海底捞浓香番茄火锅底料。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取《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缴纳罚款。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
2 芜市监处罚
〔2025〕7-23号
弋江区网网铁板牛排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弋江区网网铁板牛排店 汪珠珠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给予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四袋厨小吉咖喱鸡丁。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取《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缴纳罚款。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