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费补贴的公示(第三十二批)
根据《关于印发<芜湖市扶持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细则>的通知》(芜人社秘〔2021〕326号)文件精神,经申请人申请,市人才一体化标准平台受理,区人社局、区财政局审核,现对我区享受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费补贴第三十二批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日,2025年4月14日—4月16日。如有异议,可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
(联系电话:0553-4221056)
附件: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费补贴公示表(第三十二批).xlsx
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