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补贴申领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5-04-21 10:47信息来源: 弋江区火龙街道阅读次数:编辑:刘薇 字体:【  

1.文件依据

《财政部 人力资源保障部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3〕181号) 

2.政策对象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返乡入乡农民工。

3.补贴标准

按每户5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4.申请条件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

5.申请材料

1)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须加盖企业公章;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及人员类别相关证明文件(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相关证明; 返乡农民工提供近一年内芜湖以外的务工证明材料,如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等)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12个月的对公账户银行流水;

5)经营场地的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

6社保卡复印件。

6.办理流程:

1)申请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一次性创业补贴”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2)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即时受理,通过业务系统核查填报信息;(3)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在 1 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核结果公示 3 个工作日;(4)公示无异议后,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报同级财政部门拨付资金。所需资金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7.办理时限:补贴应自符合条件之日起 12 个月内申领,逾期视为放弃;如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要求的,应依本通知要求的期限履行缴纳社会保险费义务期满后方可申领。

8.办理地点(方式):请企业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http://ygjy.ah.gov.cn/),点击“一次性创业补贴”模块,按照要求填报信息,向企业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

9.办理结果告知方式:通过申请系统平台反馈审核信息。

10.咨询电话:0553-4817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