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换、补领

发布时间:2020-12-03 11:16信息来源: 弋江区南瑞街道阅读次数:编辑:卢娟 字体:【  

1.受理部门:本县(分局)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点
2.办理条件:申请人已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3.办理流程:提出申请—民警核验—签发制证—领取核验
4.所需材料:换领、补领新证时,应当交验本人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办理时限:受理申请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发放居住证。
6.收费依据及标准:免收证件工本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