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度弋江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06 10:14信息来源: 弋江区南瑞街道阅读次数:编辑:卢娟 字体:【  

区属各中小学、公民办幼儿园、安师大附小教育集团各校区,区教 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

根据市人社局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 2024 年度全市中小学教 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芜教人〔2024〕40 号)、 《芜湖市关于开展 2024 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 作的通知》 (芜教人〔2024〕61 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2024  度弋江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及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 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标准

(一)评审范围

1.区属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2.区教研室、青少年活动中心专业技术人员。

(二)评审标准条件

我区中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以及教研人员职称评审,依照《关 于做好 2024 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  通知》(芜教人〔2024〕40 ),有关条款的说明和要求遵照《芜 湖市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试行)》、《芜湖市幼儿 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试行)》、《芜湖市教研、 电教、 师训机构(部门)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指南(试行)》。

二、指标分配有关要求


(一)2024 年教育系统高级、一级职称指标,按各校(单位) 在编在岗专任教师数核定的高级、一级职称指标岗位结构比例内进  行使用。非在编人员指标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专业技术岗位上  一层级有空缺的,经向区人社局申请批准后,可调整到下一层次最 低等级岗位使用。

(二)  2024 年起,支教或交流教师一律在派出学校申报, 参加学校职称评审推荐, 同时测算为派出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基数。 其中北片区高级教师须完成我区规定的两年期限的支教任务,方可 聘用在相应岗位。

(三)超结构比例严重的单位,可采取“退二聘一或退三聘二  的办法实施调控。对没有空缺岗位的南片区学校教师,在偏远学校   连续任教男满30 年、女满25 年且仍在偏远学校任教符合申报高级   教师评审条件的,或在偏远学校任教累计 25 年且仍在偏远学校任   教符合申报一级教师评审条件的,或在偏远学校任教累计男满30

年、女满25 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5 年符合申报高、 中级职称 评审条件的,可适当突破单位结构比例,每年每校申报高、中级各 不超过 1 人。

(四)挂职或借调至区教育局机关,或受区教育局指派到外单 位、外地市工作的,不占学校职称岗位数,同时不测算为学校在编 在岗人员基数。当年度 12 月底前退休教师,原则上不占当年度学 校职称岗位数、不测算为当年度在编在岗人员基数。

(五)中小学少先队辅导员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评审及工作业绩评价范围界定等问题,按皖教秘师〔2012〕69   文件规定执行。


(六)当年外区、外地市调入我区的教师,在调入学校(单位) 有空余职称岗位数指标,经调入学校综合考核合格后,可聘用在相  应岗位,考核方案须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如调入学校(单位)无  空余职称岗位数指标,调入教师须调整到下一层次相应空缺岗位。

(七)在外省市取得的职称,可由用人单位结合证书原件及相 关批文材料、系统网查等,予以核验。符合参加职称评审的援疆、 支援皖北教师在援派期间可选择在派出地或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 在受援地参加评审的经教育部门同意后, 申报材料由派出单位审  核。

(八)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聘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执 行。为鼓励优秀教师专业发展,申报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人员须 有从教以来在南片区学校 1 年以上的支教经历。

(九)二级、三级职称评审推荐按照本通知执行,采用网上申 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申报职称评审程序

(一)学校制定竞岗方案

1.各学校(偏远学校可以以中心学校为单位)应根据本校202 4 年职称评审工作需要和实际岗位情况,制定单位内部竞岗方案, 并经学校(单位)教职工大会或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及时成 立、调整职称竞岗评审推荐委员会。

2.职称岗位空岗数小于本校教师申报数的学校,按照规范程序 在各级职称岗位空岗内开展校内竞岗,认真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 保平稳有序。

(二)个人对照标准申报


各学校(单位)在公开、公正、择优原则基础上,按程序组织 符合条件的在编人员竞争空岗指标,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事业单 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附件 5)推荐参加申报评审。对非 在编人员和不受结构比例限制的人员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规范的程 序进行推荐,要采用民主测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其工作表 现、师德素养、教学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达到良好以上等级 方可申报。

申报人员对照评审标准和规定的要求,认真、如实准备相应材 料,填写有关表格,及时向学校提出申报。

(三)学校组织校内竞岗

各学校(单位)依据内部竞岗方案成立由学校(单位)领导(不 超过 3 人)、专家(可以聘请外校)和骨干教师代表组成的不少于 7 人的推荐评审委员会,学校结合实际自拟推荐评审方案,可采取 说课讲课、面试答辩、专家评议、民主测评等评价方式,从师德素 养、教学能力、教学工作业绩、教研与教学一线实践经历等方面, 对参加竞聘的教师进行客观公正的综合考核评价,按核准指标择优 推荐申报人选参加各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考核推荐实行师德问 “一票否决制 ”。

 四)推荐人员网上申报

1.学校(单位)要指导申报人按照评审标准的类别序号归类整 理材料,并对申报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鉴定。所有申 报人的材料必须有审核人签字并盖学校或单位的公章,无审核人签 字和公章的材料视同于无效材料。

2.网上申报:经学校(单位)竞聘后推荐的申报人员,需将审 核过的材料按照网报的要求分类整理上传职称评审系统中(申报的


程序和要求详见芜湖市关于开展 2024 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专业 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系统操作指南),学校(单位)要主动 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在指导教师做好网上申报材料的同时,及时在 网报系统中对每位申报人员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

(五) 区级考核审核上传

1.组织实施考评课

考评课按照《安徽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等 3 个资 格条件的通知中相关规定执行。由区局人事科会同教师发展中心组 织考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随机抽查审核。

学科考评组须由3 人以上同学科教师组成,且须具备考评相应 级别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组教师要独立、客观、 公正、 实事求是对申报对象进行评价打分。提交评审的考评课材料:经区 教育局验证的考评教师身份的基本情况(任教学科、职称、单位) 评分表及总评等次的意见,并予以证明盖章。考评课材料不与考评 对象见面,密封后线下提交相应的评审委员会。

2.组织审核申报材料

区教育局、人社局要明确专人,及时对学校(单位)审核确认 的教师申报材料进行再次把关审核,并确认上传至各类评审机构。

(六)支教经历要求

我区教师申报高级教师支教要求在执行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有 关文件的基础上,须执行《弋江区关于开展 2022 年度教师交流工 作的通知》(弋教〔2022〕100 号)的有关规定。

各学校(单位)申报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支教情况在 学校(单位)公示后,报区教育局,区教育局按规定在教育网站上 进行公示。


(七)其他有关事项

1.根据《关于做好 2024 年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 通知》文件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每年须完成公需科目学习不少于 30 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 60 学时,因故未及时参加学习的可顺 延至下一年度学习,但不得在一个年度内突击完成所需学时。专业 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需提供最近任期内(依据学历资历条件需要 的年度数量)继续教育学时证明材料。

2.严格把好论文的质量关。在教科研条件中,以论文作为唯一 符合教科研条件申报职称评审的,须依据知网对提交的论文进行质 量检测鉴定,文章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 30%。对未被知网收录的期 刊发表的文章要严格把关,各学校(单位)在推荐评审中对论文要 进行严格的审核,并依据知网严格检测,出具真实性的报告,方可 作为职称评审论文材料。坚决遏制质量平庸、假冒伪劣的论文进入 职称评审。在各学校(单位)推荐检测的基础上,市教育部门将对 以发表论文作为唯一符合教科研条件的文章进行复核、复检,各学 校(单位)要认真审核梳理,将需要复检的论文填报《论文送鉴明 细表》(附件 6),并提交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稿,复印件提供发 表论文期刊、目录和正文(所在学校或单位验证盖章),电子稿提  word  pdf 格式均可, 以学校名称和教师姓名命名文档,统  一报送进行鉴定,鉴定的结果密封提交评审委员会。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标准把关审核申报人员的课时量,为申报 人员提供本学校(单位)各年度各学科平均课时量数证明,作为衡 量课时量达标的计算基数,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为非教育教学一线任 教的人员申报职称评审。职称转评由学校(单位)出具胜任新岗位 的报告,并提交在新岗位任教一年来的课表计划和教案等。


4.民办幼儿园和非在编教师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应提 供学校已签订的正式聘用合同和连续参加 1 年以上社会保险凭证。

5.2018 年之前在教学岗位上且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因当年岗 位原因未认定二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申报一级教师评审 时其资历可从试用期满且正式签订合同起视同取得二级教师专业  技术资格。

6.我市中小学(含幼儿园、教研、电教、师训机构)职称实行 网上评审,个人在一个申报年度中只允许申报一次职称。本年度个 人申报的材料除未在芜湖智慧平台备课的教学设计和听课指导、主 持研讨及听评课记录外,全部实行网上申报(包含校内和校际公开 课材料)。正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按照省有关文件规定执 行。

四、申报时间安排

(一)10  8 日前申报人员完成所有材料的上传,并确认真 实完整。

(二)10  15 日前各学校(单位)完成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考 核和竞聘工作,并做好拟推荐人员的公示和上传材料,检查并完成 审核任务,确认申报人员材料均全部上传完毕。报送需要鉴定的论 文材料。

(三)10  23 日前区教育、人社部门完成推荐人员的材料审 核和上传工作,确认全部申报人员材料已上传。

(四)考核课开展时间及线下报送材料等情况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一)各学校(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广大教师对新修 订的资格条件和申报指南等相关的职评文件进行认真学习,广泛宣 传,正确理解和把握好文件精神。

(二)推荐申报工作要坚持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各学校(单  位)要认真做好申报岗位、竞岗结果、申报材料的公示。在上报评  审材料前,应将本单位今年拟评聘高级、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岗位职  数,拟推荐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评审材料和考核结果在本单位公  示不少于 5 个工作日,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单位) 应在评审表公示意见栏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 年  日至    ),材料真实,符合职务任职申报条件, 同意推荐 ”,并经  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方可推荐上报人选。学校(单位)经办人、 审核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在评审表、鉴定表等表格的相应栏目签 署意见,分管负责人要对申报的材料总体把关签字。坚持谁受理、 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 ”的原则,确保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对  公示有异议的要调查核实,经核实有问题或原始材料不真实的不得  推荐上报。

(三)每位申报人员须填写《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 书》(附件2),承诺所提供的个人信息和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并上 传网报系统附件中,承诺服从各类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申报审 核全部通过后下载《中小学中专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 份,完善签字盖章后线下报送各类评审委员会。

(四)各学校(单位)在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 对上年度评审委员会综合评议其能力、业绩、教研科研不符合标准 条件未通过者,若无新的专业工作业绩和改进,本年度不予受理。 各学校(单位)要对申报人员的评审材料、证件逐项核实,查验是


否真实、齐全、有效,对不真实的申报材料不得签字盖章。申报人 员应按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评审内容, 自觉提供完整真实的申报材  料,不得抄袭他人材料,或在网上下载虚假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 者,按规定进行处理外并记入其师德档案。对包庇、纵容弄虚作假 的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将追究责任,按有关规 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按属地和管理权限,二、三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和 评审工作由区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实施。各学校(单位)在推荐和 评审的过程中,要严格落实评审工作各项规定,确保教师队伍的稳 定。

 

附件:

1.单位公示证明

2.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诚信承诺书

3.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鉴定表

4.专业技术人员评聘指标申报表

5.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6.论文送鉴明细表

7.中小学教师职称资格评审学校审核材料鉴定表

8.芜湖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考评课评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