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信息公开2025.1.24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芜市监处罚 〔2025〕7-25号 |
芜湖市冰熊食品有限公司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案 | 芜湖市冰熊食品有限公司 | 高光玉 | 经营掺假掺杂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免于罚款,同时给予以下处罚:没收已查封的20241016批次巴特尔雪花肥牛60箱、20241013批次涮吉祥肥羊卷15箱。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取《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缴纳罚款。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 |
2 | 芜市监处罚 〔2025〕7-40号 |
弋江区翰墨茶庄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案 | 弋江区翰墨茶庄 | 孙龙 | 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律规定的食品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停止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72元; 2.罚款人民币500元;合计罚没款人民币572元。 |
请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芜湖市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取《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并缴纳罚款。 |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