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登记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3-02-15 08:51信息来源: 弋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阅读次数:编辑:许伟 字体:【  

一、设定依据

《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安徽省实施就业促进法办法》等

二、服务对象

1.从学校毕业或肄业没有就业经历的;

2.从各类用人单位失业的;

3.个体业主等劳动者停止经营的;

4.劳动者失地(失林)的;

5.退役未纳入统一安置的;

6.刑满释放、假释、监外执行或解教的;

7.进城务工人员(含非本省户籍人员)在常驻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后失业的。

三、受理条件

满足服务对象要求并且可提供相关证明的

四、申请材料

户口簿 、未就业证明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停止经营或注销登记证明

五、办理程序

1.申请:线上在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线下由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受理点或受办点申请;

2.受理:社区村核对材料无误立即受理录入就业失业系统中 ;(工作日即时受理)

3.审核:(如需多岗位审核,需标明每个岗位的审核时限)街道(镇)审核;(时限 三个工作日)

4.审批:各县(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审批并且在“失业登记情况”卡上打印并且盖章。(时限 三个工作日 )

六、申请人权利

1.享受职业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手续等就业服务;

2.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3.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4.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符合退休条件的可按规定办离退休。

6.办理时限

三天

7.办理地点(方式)

弋江区村/社区/社保所/人社分局大厅或网络办理

七、申请人义务

1.每月向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报告失业情况;

2.定期接受职业指导;

3.积极参加职业介绍,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要根据职业介绍服务机构推荐的岗位尽快就业;

4.应接受职业技能培训

八、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当面告知、电话告知

九、咨询电话:0553-3803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