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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登记及居住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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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登记
信息分类:
暂住登记
发布机构:
弋江区中南街道
成文日期:
文 号:
有
效
性:
有效
发布日期:
2024-01-16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暂住登记
关
键
词:
索
引
号:
003012795/202209-00074
信息分类:
暂住登记
发布机构:
弋江区中南街道
生成日期:
2024-01-16
名 称:
暂住登记
有
效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有效
废止时间:
暂无
文 号:
关
键
词:
暂住登记
发布时间:2024-01-16 09:00
信息来源: 芜湖市公安局弋江分局
阅读次数:
编辑:许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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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登记
居住地公安派出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规范(试行)》(公通字(2021)12号)、《安徽省户政管理工作规范》、《安徽省户政业务办理标准》(皖公通〔2021〕20号)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拟在其他市、县(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居住一定期限的,应当根据居住地的规定在当地申报居住登记。
申请—受理—登记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现场办结
免费
2、住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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