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弋江区税务局
一、机构职能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订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系统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系统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系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系统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系统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国家税务总局芜湖市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
1.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办公室(党委办公室):组织实施文秘、会务、信访、信息、档案、机要保密、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办党委文件、会议、督办等有关日常综合性事务;承担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
3.法制股:组织实施依法行政工作;起草涉及多个税种、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的综合性政策文件;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组织协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承担税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承担督察内审工作。
4.税政股: 承担各种税收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工作;组织落实各税种的税收优惠政策及预征、扣缴、申报、汇算清缴等工作;承担增值税发票管理,组织相关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及管理;指导和参与各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风险管理、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5.收入核算股:研究拟订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拟订出口退(免)税年度安排,组织落实免抵调库年度安排;组织实施税收收入的预测分析和重点税源监控工作。
6.纳税服务股:组织开展辖区内纳税服务工作和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税法宣传、纳税辅导、咨询服务、办税服务和权益保护等工作;承担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承担纳税人、缴费人到税务机关办理有关税收的各种事项。
7.征收管理股: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实施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等日常征管工作;组织实施信息数据和风险管理工作;承担各类税收数据、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数据的集中管理与分析应用。
8.财务管理股:组织实施预决算、基建、会计核算、财务内控、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工作。
9.组织人事股:组织实施干部人事制度及人才队伍建设;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公务员管理、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等工作;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和数字人事管理工作;承担年度绩效考评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10.税源管理股(3个):承担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风险应对、经济分析工作,承担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特定管理事项和一般管理事项;承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11.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责任;承担党群工作,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承担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税务文化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统战工作;承担巡察工作。
(二)派出机构
1.火龙税务分局:承担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2.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承担重点税源和一般税源的一般管理事项;承担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管理事项。
(三)事业单位
信息中心:承担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信息安全管理。
三、办公地点和联系电话
区税务局机关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弋江区利民西路311号,0553-4811998。
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弋江区中南建材城四栋一楼(楚江府第西门对面),0553-4818168。
税源管理股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弋江区中南建材城四栋二楼(楚江府第西门对面)。税源管理一股:0553-4810918,税源管理二股:0553-4811198;税源管理三股:0553-4810068。
火龙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弋江区中南建材城四栋三楼(楚江府第西门对面),0553-4810316。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办公地址及联系方式:弋江区中南建材城四栋二楼(楚江府第西门对面),0553-4810567。
四、办公时间
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五、负责人姓名
马刚(弋江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四级高级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