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解读:《弋江区保障性住房出售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1-09-11 11:31信息来源: 弋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admin 字体:【  

一、起草背景

为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落实住房惠民政策,解决群众的住房困难,同时为响应省、市住房保障文件要求,盘活国有资产。

二、起草过程

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芜湖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芜市建【2013】11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芜湖市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芜保组办【2015】11号)文件要求,弋江区新马公司通过前期座谈调研、征集意见,听取多方意见,结合我区实际,起草了本细则。

2018年8月1日,在召开的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小组会议上正式咨询了区相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我们对出售流程、出售价格及付款方式进行了细化和补充。

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7月11日,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公开发布关于征求公众对《弋江区保障性住房出售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2021年7月29日,区司法局出具规范性文件审查意见。

2021年8月16日,区政府第13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弋江区保障性住房出售实施细则》。

2021年9月7日,区政府正式行文并抄送市住建局报备。

三、起草依据

1、《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办法(试行)》(省政府248号令)

2、《关于进一步完善芜湖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芜市建【2013】115号)

3、《关于进一步完善芜湖市市区住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芜保组办【2015】11号)

4、《关于推进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保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5】251号)

5、《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出售操作流程的指导意见》(芜保组办【2016】17号)

6、《高新区(弋江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弋政【2017】95号)

四、总体目标

为全面提高保障性住房分配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保障房的社会保障作用,确保后期管理可持续健康发展,践行租售并举,市场化运营的管理方式。

五、主要内容

包括出售比例、出售对象及出售条件、出售流程、出售价格及付款方式、办证和税费承担方式、房屋维修和特殊情况。对买卖双方承担的责任都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六、创新举措

为进一步优化芜湖城市空间布局,加速推进市域城乡一体化发展,2020年8月31日芜湖市政府根据国务院、安徽省政府批复作出新的行政区划调整,保障房的出售范围也相应作出调整,并且出售期限从原来的暂行一年调整为三年,力争盘活存量资产,促进良性循环。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举措,压实责任。各街道,各部门认真贯彻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域保障户实际情况,做好分析评估工作,做好耐心解读工作。

(二)强化宣传,营造气氛。各街道、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通过电话通知,张贴公告,互联网、广播等各种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进弋江区保障房出售工作,加快盘活国有资产。

利用三年时间按小区分批组织各街道、社区、村居委工作人员开展上门宣传,电话通知,严格出售环节,核实承租人真实情况,加快盘活国有资产的同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解读机关:芜湖新马投资有限公司

解读人:臧虹

联系电话:4227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