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1 20:42信息来源: 弋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admin 字体:【  

各县(市)区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芜湖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1年8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芜湖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皖政务办〔20212号)和市政府2021年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要求,结合全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见附件1)。

二、考评内容

重点围绕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主要考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指导监督等方面内容(县(市)区、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评内容分别见附件2、附件3)。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划信息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其他领域信息公开等。

(二)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重大政策发布解读,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政策解读方式,回应关切等。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政务信息管理,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等。

(四)基层政务公开: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新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配套制度建设等。

(六)指导监督:加强工作指导,改进工作作风,狠抓任务落实,规范考核评估等。

三、考评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考评工作设定为专业机构测评,双向互评,日常测评,社会评议和加、扣分5个环节。

(一)专业机构测评。

权重:45%

测评单位:市政务公开办。

测评时间:20211220日至2022220日,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测评时间待各单位按市政务公开办要求的时间公开后进行。

测评方式:专业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

对各县(市)区政府测评时,测评县(市)区政府本级、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按照721的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市)区总成绩。

对经开区、三山经开区测评时,测评开发区本级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按照8:2比例汇总形成总成绩。

对市直单位测评时,涉及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市直单位,对其牵头任务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分值应占全部分值的50%

(二)双向互评。

权重:25%

测评单位:承担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测评时间:20211220日至2022120日。

测评方式:由市政务公开办牵头组织,参加测评的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本单位的职能,重点对各县(市)区政府相对应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评,然后对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各县(市)区政府对市政府各部门、市直有关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测评单位要实事求是地做出客观评价,原则上最高得分与最低得分的差距不应低于10%

(三)日常测评。

权重:20%

测评方式:市政务公开办将2021年对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测评平时成绩进行合成计算,作为各单位2021年考核日常测评得分。

(四)社会评议。

权重:10%

测评单位: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20211120日至2021125日。

测评方式:第三方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包括依申请公开、政府网站在线互动等)。

对各县(市)区政府测评时,测评县(市)区政府本级、乡镇(街道)和县(市)区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按照721比例汇总形成各县(市)区总成绩。

对经开区、三山经开区测评时,测评开发区本级和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按照8:2比例汇总形成总成绩。

对市直单位测评时,涉及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市直单位,对其牵头任务的完成情况的考核分值应占全部分值的50%

(五)加、扣分环节。

1. 加分环节。

为进一步提高各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积极性,营造激发干劲、争先进位的良好氛围,各县(市)区政府如被评为2021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先进单位(以省政府办公厅通报为依据),将在专业机构测评、双向互评、日常测评、社会评议等环节结束以后,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加分:

1)进入前10名,加5分;

2)进入前11-20名,加3分;

3)进入其他名次,加1分。

2. 扣分环节。

市政务公开办将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3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工作部署和检查,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单位,市政务公开将在专业机构测评、双向互评、日常测评、社会评议等环节结束以后,对相关市直部门、县(市)区政府进行倒扣分。

四、考评成绩计算及结果运用

市政务公开办在考评程序结束后,计算合成各单位2021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成绩最后得分,报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审定。

考评结果计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其他市级考评项目涉及政务公开考评部分的均以本次成绩计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认真总结、撰写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市直部门及县(市)区直部门(含政府办)、乡镇(街道)于2022131日前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县(市)区政府于2022220日前汇总所属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在本级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下,根据考评内容制定专项测评指标,认真做好测评工作。

(三)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四)各承担考评任务的单位要对考评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考评成绩。违规泄露考评成绩的,取消考评单位资格,对相关责任人员依照保密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1.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2. 2021年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3. 2021年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附件1

 

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考评对象

 

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7家)

无为市、南陵县、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湾沚区、繁昌区。

二、市直有关单位(47家)

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健委、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审计局、市外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城管局、市人防办、市信访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公管局、市大数据中心、市投资促进中心、中国国际贸促会芜湖市支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重点处、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产业创新中心、市药品医用耗材管理中心、市供销社。

 

 

附件2

 

2021年县(市)区政府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工作任务

考评要求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8%

(一)规划信息公开。(3%

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建立专题,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政务新媒体归集发布规划信息。

(二)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3%

开设专题及时公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和成效,开设反不正当竞争栏目,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

(三)财政信息公开。(3%

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村和社区延伸。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3%

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及时发布各类权威信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栏目增设“疫苗接种”二级栏目,重点公开疫苗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每日疫苗调度信息、最新进展等信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做同步调整,提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五)其他领域信息公开。(6%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30%

(一)重大政策发布解读。(8%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推进对企信息公开,聚焦双招双引,设置“双招双引工作”一级栏目,下设“招商工作进展”和“落地重大项目”二级栏目,有条件的县(市)区可开设“双招双引”专题,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送政策、送服务。

 

(二)政策解读质量效果。(7%

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起草过程、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三)政策解读方式。(10%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通过政务服务大厅、政务公开专区等渠道,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四)回应关切。(5%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反馈时限要求。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12%

(一)政务信息管理。(6%

持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全面做好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集中规范公开,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建立政策文件库,实现县级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6%

推进政府公报集中刊载本级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各县(市)区原则上应每20个工作日刊发一期政府公报,如确实没有文件或文件较少,在保证文件20个工作日内公开的前提下,可适当延后。通过政务新媒体渠道加强政府公报内容传播,扩大政府公报的知晓度和影响力。考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开通覆盖情况和功能。

 

四、基层政务公开(15%

(一)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6%

落实好26个试点领域基层目录实施情况的评估工作。 建立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通过村(居)民微信群、益农信息社、公众号、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

 

(二)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5%

有条件的县(市)、区年内完成县级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依托皖事通平台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

 

(三)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创新。(4%

积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和示范点创建工作,被评选为省级示范区的县(市)区,市政务公开办将在专业机构测评环节,给予县(市)区对应领域的栏目满分。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11%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3%

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认真学习研究国办和省办编印的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3%

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三)配套制度建设。(5%

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确保时间节点、格式体例和数据内容均符合要求。

 

六、指导监督(14%

(一)加强工作指导。(4%

继续开展政务公开交流约稿活动,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积极向市政务公开办、省政务公开办、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报送优秀稿件。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和研讨交流,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改进工作作风。(1%

在日常指导和评估考核工作中,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正确对待社会上各类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结果,原则上不以行政机关名义领取民间奖励,不选择性参加评估结果对本机关有利的发布会、论坛等相关活动。

 

(三)狠抓任务落实。(6%

各县(市)区要于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一个月内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确保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和2020年以来历次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各县(市)区要将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四)规范考核评估。(3%

严格落实将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且分值权重不低于4%的要求,依法规范开展考核、评议,避免简单地以第三方评估代替应由政府自身开展的考核、评议,严肃整治评估工作中的形式主义苗头问题,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附件3

 

2021年市直单位政务公开考评内容

 

工作任务

考评要求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规划信息公开。

市发改委负责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栏目公开芜湖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第十三个、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芜湖市2018年以来(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9年以来(历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规划公开栏目公开2008年以来的国土空间规划和区域规划信息;涉及五年专项规划的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规划计划栏目公开芜湖市第十二个、第十三个、第十四个五年专项规划。

(二)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

市各相关单位要开设“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栏目,及时公开行动方案的落实举措。市市场监管局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行政权力运行”栏目的二级栏目“行政执法公示”后开设“反不正当竞争”二级栏目,发布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

(三)财政信息公开。

市财政局会同各相关部门要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持续深化政府债务信息公开;规范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加大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力度。

(四)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信息发布的及时性针对性,市卫健委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医疗卫生”栏目后开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栏目,下设“常态化防控”“疫苗接种”“防控指南”三个二级栏目。其中“常态化防控”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疫苗接种”重点公开疫苗接种禁忌、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每日疫苗调度信息、最新进展等信息。“防控指南”发布各行业、领域、场所的防控技术指南,既要有效提示风险,也要做到科学精准,避免不当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或者侵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市卫健委依托本单位信息公开网“健康科普”栏目,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工作的信息公开。

(五)其他领域信息公开。

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二十一条规定的其他应主动公开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

(一)重大政策发布解读。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以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为重点,聚焦重大政策,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开展深入解读。推进对企信息公开,聚焦“双招双引”,全方位向企业和人才送政策、送服务。市投资促进中心在本单位信息公开网“招标采购”栏目后新建“招商成效”栏目,公开落地重大项目、招商进展等信息。市财政局、发改委、科技局、经信局、金融监管局、商务局、人社局、住建局等部门要有针对性地在开发区、工业园区、写字楼开展惠企政策集中公开、现场解读,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企业、人才。

 

(二)政策解读质量效果。

加强对政策背景、出台目的、起草过程、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讲明讲透政策内涵,杜绝简单摘抄文件、罗列小标题等形式化解读。

 

(三)政策解读方式。

加强政策咨询服务,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要在市民服务中心设立政策咨询综合服务窗口(平台),为企业群众提供“一号答”“一站式”政策咨询服务。

各相关部门要配合市政务公开办依托政府网站建立集政策发布、解读、咨询、服务(兑现)为一体的综合信息服务专栏。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简明问答、图表图解、卡通动漫等多元化形式和生动灵活的语言解读政策。

 

(四)回应关切。

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增强回应工作的主动性,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房地产金融、工资拖欠、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困难群众生活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落实简单常见问题咨询回复不超过3个工作日的反馈时限要求。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一)政务信息管理。

市司法局动态清理市政府制发的规章及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市直各部门动态清理本机关制发的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集中公开现行有效文件和文件目录,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建立政策文件库,实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全面归集和全生命周期管理。

 

(二)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市直各相关部门要将以部门名义印发的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于文件印发后3个工作日内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以便及时刊登于《政府公报》。

 

四、基层政务公开

(一)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

26个试点领域市直主管部门要跟踪指导县(市)区开展相应领域省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创建工作,并做好市级评估工作。如有县(市)区被省直部门评为省级基层政务公开示范区,对应领域的市直主管部门在年度考评“双向互评”环节给予满分。

 

(二)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

市数据资源管理局要汇总编制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依托“皖事通”平台等渠道,开设“皖事公开”移动专区。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

(一)依申请公开工作。

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提高答复质量和效率。认真学习研究国办和省办编印的信息公开典型案例和《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水平。正确适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载明收费要求和标准,按照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      

 

(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

市司法局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规范度,有效解决实践中较为突出的同案不同判问题。

 

(三)配套制度建设。

各相关单位要做好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台的各领域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规定的实施工作。

各单位要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水平,确保时间节点、格式体例和内容数据均符合要求。

 

六、指导监督

(一)加强工作指导。

加大经验做法交流力度,积极向市政务公开办、省政务公开办、国务院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交流》电子刊物报送优秀稿件。加强队伍建设,加强业务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二)狠抓任务落实。

各部门对涉及本部门、本系统的重点工作,要于重点任务分工印发后一个月内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并在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狠抓落实,确保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和2020年以来历次测评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各部门要将2021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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