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弋江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5 10:58信息来源: 弋江区人民政府阅读次数:编辑:admin 字体:【  

各街道,区有关单位:

《弋江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1年8月26日



弋江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

为全面落实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根据国家、省及市考评方案和区政府目标考核要求,结合《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弋江区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制定本方案。

一、考评对象

(一)各街道办事处

马塘街道、荻港镇、孙村镇、平铺镇、新港镇、峨山镇。

(二)区直部门

区发改委、区人社局、区住交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旅体局、区卫健委、区农水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应急局、区城管局、区市场局、区民政局、区科技局

(三)承担重点领域栏目更新的单位

区生态环境分局、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区公安分局

二、考评内容

主要考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基层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指导监督等方面内容。

(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规划信息公开,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财政信息公开,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其他领域信息公开等。

(二)政策发布解读和回应关切:政策发布解读,政策解读质量效果,政策解读方式,回应关切等。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是否及时规范发布,政务信息管理等。

(四)基层政务公开:基层各领域主动公开工作,基层政务公开渠道建设等。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落实: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标准,配套制度建设等。

(六)指导监督:加强工作指导,改进工作作风,狠抓任务落实,规范考核评估等。

三、考评环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1年全区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考评工作设定为专业机构测评、政务公开工作评价、加分倒扣分项3个环节。

(一)专业机构测评。

权重:50%。

测评单位:区政府办。

测评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021年12月30日,其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测评时间待各单位按要求的时间公开后进行。

测评方式:专业机构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年度考评内容,制定测评方案、指标体系,独立开展年度测评。

对区直单位测评时,涉及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牵头任务的区直单位,所完成情况的考核分值应占该项指标分值50%。

(二)政务公开工作评价。

权重:50%。

测评单位:区政府办、第三方评估机构。

测评时间:全年。

测评方式:第二季度由区政府办测评,测评占该项指标分值40%;第一、三季度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测评,每次测评占该项指标分值10%;每月政务公开栏目更新维护情况占该项指标分值10%;日常工作落实情况占该项指标分值30%(参加培训情况、权责事项动态调整、财政专项资金清理、依申请公开办理、政务公开交流征稿报送、专区建设等情况)。

(三)加、扣分项。

市政务公开办测评我区政府本级、街道和区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时,会按照7︰2︰1的比例汇总形成我区成绩。

1.加分项。

在全市政务公开测评中被抽查到的街道和区直单位,得分位于全市前三位的得5分,得分位于全市前五位的得3分。

2.扣分项。

得分低于全市平均成绩的扣5分;承担区本级目录更新的单位被市检查出突出问题的扣3分。

区政府办将对3项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开展专项工作部署和检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规范性文件清理发布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情况,未按要求完成工作的单位进行倒扣分。

四、考评成绩计算及结果运用

考评程序结束后,区政府办将计算合成各单位年度政务公开考评成绩最后得分,考评结果将计入区政府目标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各街道,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的内容和格式,认真总结、撰写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于2022年1月31日前在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开发布。

(二)第三方评估机构在区政府办指导下,根据考评内容制定专项测评指标,认真做好测评工作。

(三)公开公平公正开展考评,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固定采集数据、得分情况和扣分依据,做到数据可核实、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运用,确保考评结果经得起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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