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江解读:《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22-03-10 16:36信息来源: 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阅读次数:编辑:admin 字体:【  

2022年3月9日,弋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印发《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弋政办秘〔2022〕7 号)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58号),促进我国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创新发展,2016年,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出台了《关于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建设的意见》,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按照高技术服务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围绕产业发展和质量安全,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推进检验检测产业发展,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此后,全国各地检验检测事业进一步蓬勃发展。

2019年10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改委函复了四川、安徽两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四川、安徽建设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的函》(国市监检测函〔2019〕344号),根据省政府工作部署,2020年7月,市、区两级分别制定了《实施方案》并印发。

为进一步贯彻集聚区建设《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芜湖园区建设发展,鼓励检验检测机构落户高新区,特制定本意见。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为载体,集聚国内国际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资源,促进我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快发展,推动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形成支撑区域经济跨越式发展的产业结构和创新能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起草出台本《意见》,2019年12月,由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赴嘉兴、宁波参观学习当地集聚区建设经验,2020年结合监督检查、座谈调研了解全区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现状和现实需求,于当年12月出台了《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弋政〔2020〕42号),2022年3月,对原《若干意见》内容进行了优化完善,放宽了奖励补贴的条件,删减了某些关于税收方面的限制,重新修订印发。

    2021年10月13日,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挂网向社会征求了意见,并正式咨询了区发改委、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财政局、区住交局、区人社局、区投资促进中心等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我们对补贴政策进行了细化和补充,对第六、七、十三、十四条进行了优化。,根据反馈意见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2022年2月18日,《关于促进检验检测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意见》经第2次政府常务会通过,由区政府办正式行文下发。

四、工作目标

到2023年末,力争实现全区检验检测相关业务总产值10亿元,服务机构达到25家,其中获得CNAS、CMA认证认可的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入驻15家以上。

将集聚区高新园区建设成为影响皖南、辐射长三角、社会经济效益明显的重要项目承载地,检验检测行业信息、人才、机构汇聚交流地,形成一批检验检测认证知名品牌。

五、主要任务

根据目标任务,通过政策激励,从优化市场环境、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做大做强、激励创新创优四个方面统筹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安徽)芜湖园区建设发展、加强检验检测产品和服务供给、增强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竞争力。

(一)培育增强机构能力。鼓励集聚区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开展科研创新,提高技术水平,支持园区高水平机构申报国家质检中心。鼓励有条件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参与国内国际标准化相关工作,跟踪、消化、吸收国际标准,参与相关标准制修订,参加相关标准宣贯等。支持园区内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开展国际互认和交流。鼓励集聚区内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运用资本手段进行整合重组,做强做大,增强多领域、全链条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培育具有知名品牌的综合性检验检测认证集团。

(二)引导服务产业发展。支持集聚区内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检验检测服务,促进当地主要产业形成完整的产业链,优势产业提升核心竞争力。引导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面向设计制造、勘探开发等产业上游,以及节能、低碳、环保等新安全领域的检验检测服务,促进建立良性循环发展的产业创新链。

(三)促进服务经济社会。支持承接政府委托检验检测业务,为政府公共安全领域风险监控、行政监管等提供优质技术服务。加强安全、健康、环保等领域,市场流通、对外贸易和居民消费等环节检验检测认证能力建设,为大众健康、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提供技术服务。

六、创新举措

《若干意见》的修订,政策上在芜湖市1+5+6政策体系的基础上,对集聚区内的检验检测机构,采取奖补金额提标20%的激励措施,强调推动《检验检测机构诚信评价规范》实施,建立检验检测机构诚信档案,并实施分类监管,提升检验检测机构社会公信力、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提升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工程质量,提升消费品质,配合市级相关单位推进相关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企业和从业人员守信红名单、失信黑名单等相关制度建设,推行信用信息与行政审批、招标投标、监督检查、评优评先等事项关联共享机制。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分管区长任组长,区市监局局长、区发改委主任任副组长,区财政局、区规划建设部、区投资促进中心、区科技局、区经信局、区人社局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集聚区创建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区市监局,区市监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设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成员单位业务部门负责人兼任,联络员会议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召集。资金方面我区设立了不少于8000万元规模的质量提升发展基金,充分保障奖补资金能够足额兑付。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联系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解读人:弋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工委书记、局长 翟华磊  

联系电话:0553-4828543